徐乐吾《子平真诠》四十论偏官取运

偏官取运,即以偏官所成之局分而配之。煞用食制,煞重食轻则助食,煞轻食重则助煞,煞食均而日主根轻则助身。忌正官之混杂,畏印绶之夺食。 

煞用食制,即食神制煞格也。不论煞轻食重,或煞重食轻,均以身强为第一要义。煞克身,食泄气,以敌制敌,非身强不能用也。身主强健,煞旺食强,极为贵格。若身主弱,则非用印以制食化煞不可。如四柱无印,决非美造,至于身主强,而煞重食轻,喜行食伤制煞运,忌官混杂,畏印夺食,忌财生煞。若煞轻食重,官印财运非特不忌,且为所喜矣。如本篇所列一贵造:

乙亥

乙酉

乙卯

丁丑

为身强煞旺,用食制煞之格也。运行南方,食神得地,金水不通根为美。但壬运合丁去食,巳运会酉丑煞强,必有不足,庚辰合乙酉助煞,均非美运也。

煞用印绶,不利财乡,伤官为美,印绶身旺,俱为福地。

煞用印绶,其关键在于印,最忌财破印为伤用神也。伤官为美句恐有误。既用印化,不宜再泄,特有印回克,不以伤官为忌也。印绶身旺俱为福地者,最喜印绶,而比劫亦佳也。如本篇脱丞相命:

甲辰

丙戌

戊戌

杂气透煞,四柱土多,制煞太过,喜得三月甲木,制食卫煞,兼以化煞,为食重透印也。行官煞运,有甲木引化,反为美运,最忌财旺破印也。乙巳、丙午、丁未为印绶身旺之地,均吉,丁壬合煞无害,戊申之后无佳运矣。

丙寅

戊戌

壬戌

辛丑

本篇何参政命造,日主弱而煞重,以时上辛印化煞为用,妙在丙财生煞而不破印,两不相碍,为煞印有情也。以庚子辛丑为最美,壬寅、癸卯、甲辰亦吉。盖不伤印,总无妨碍也。煞用伤官,行运与食同(食伤同类)。

七煞用财,其以财而去印存食者,不利劫财,伤食皆吉,喜财怕印,透煞亦顺。

七煞用财,用之方式不同。如身强食重而煞轻,用财泄食伤以滋煞,亦可用财,《滴天髓》所谓“财滋弱煞”是也。有身强用食制煞,而透印夺食者,用财去印,是以病药取用也,详见本篇评注。如周丞相造,兼此两种用法:

戊戌

甲子

丁未

庚戌

一水四土,制煞太过,本可用甲木制土,无如冬木力薄,不足疏土,且财印并见,无劫相卫,亦不能用印。丁火通根戌未,得土卫护而身强,反以印为病。用庚去病,泄伤生煞为用。运行戊辰已巳食伤之地,有财泄其气,不畏食重。原局煞轻,用神在财,透官煞亦顺,惟忌劫财之乡耳。

其以财而助煞不及者,财已足,则喜食印与帮身;财未足,则喜财旺而露煞。 

以财助煞不及,即财滋弱煞也。财已足,喜食印与帮身,即用印化煞,见上例何参政造,财未足,喜财旺露煞,如上周丞相造。即其一例。更有印重煞轻而用财者,如本篇刘运使造:

甲申

乙亥

丙戌

庚寅

寅戌拱午而透丙,即是火局,寅亥又合木,煞化为印,甲乙并透,印重身强,取财损印为用,不以煞论也。戊已运食伤生财自是美运;寅卯印太旺不利;最佳者为庚辰辛十五年,巳运刑冲合并见,不免多事。壬运露煞不忌,而以劫财之乡为最忌也。

煞带正官,不论去官留煞,去煞留官,身轻则喜助身,食轻则喜助食。莫去取清之物,无伤制煞之神。 

官煞混杂者,以取清为贵,“莫去取清之物,无伤制煞之神”两语,实为取运扼之言。如本篇岳统制命:

癸卯

丁巳

庚寅

庚辰

巳中丙火为煞,丁火为官,丁以巳为根,非混杂也(详得时不旺失时不溺节)。特丁从己透,官作煞论,以癸水制煞为用也。最忌见戊己土,所谓“无伤制煞之神”也。乙印甲寅运,虽不甚吉,而无妨碍,因不伤用也。癸丑壬子辛亥,用神得地,顺利可知唉 。

丙子

甲午

辛亥

辛卯

本篇沈郎中命,以子午冲为去煞留官,似非的论,午亦可为丙火之根,非混也。官作煞论,与上造同,特辛金不通根,身弱印轻,非行帮身之地不可。制煞虽佳,尚未全美,幸所行之运,申本不比劫之地,戊戌已不印地,足以帮身化煞,补其不足耳。

按此两造,均不能以官煞混杂论,详见《订正滴天髓征义》官煞相混节。

煞无食制而用刃当煞,煞轻刃重则喜助煞,刃轻煞重,则宜制伏,无食可夺,印运何伤?七煞既纯,杂官不利。 

煞无食制,全恃身强,方能敌煞,身强必是用刃也。然刃轻煞重,仍宜制煞之运,原局无食印运亦佳。煞轻刃重,官运无伤,煞重刃轻,官运有害。如本篇赵员外造:

戊辰

甲寅

戊寅

戊午

身强煞旺,而所行之运,皆是印劫帮身之地,故为美运也。煞虽纯而日元更旺,故乙卯官乡尚有碍,而庚辛制煞为不吉也。

徐乐吾《子平真诠》三十九论偏官 

煞以攻身,似非美物,百大贵之格,多存七煞。盖控制得宜,煞为我用,如大英雄大豪杰,似难驾驭,而处之有方,则惊天动地之功,忽焉而就。此王侯将相所以多存七煞也。

官煞同类,而其用有不同。官为阳之于阴、阴之于阳,异类相引;煞为阳之于阳、阴之于阴,同类相拒。故官煞虽同为克身之物,而有有情无情之分。官不可伤而煞宜制,亦以此也。在官多身弱,官等于煞;煞轻身强,煞同于官。此则不可不知也。

七煞之格局亦不一:煞用食制者,上也,煞旺食强而身健,极为贵格。如乙亥、乙 酉、乙卯、丁丑,极等之贵也。 

煞旺食强,阳干阴干不同。阴干不畏煞旺,只须食制;阳干必须身健,否则,克泄交加,非用印不可也。上造亥卯会,酉丑会,确合制煞格局;尤难得者,四柱清纯,无一闲杂之神,宜为极等之贵也。参阅论用神高低篇陆商阎造。

煞用食制,不要露财透印,以财能转食生煞,而印能去食护煞也。然而财先食后,财生煞而食以制之,或印先食后,食太旺而印制,则格成大贵。如脱脱丞相命,壬辰、甲胡、丙戌、戊戌,辰中暗煞,壬以透之,戊坐四支,食太重而透甲印,以损太过,岂非贵格?若煞强食泄而印露,则破局矣。 

煞用食制,不宜财印并透,所论甚精,所引脱丞相命,食神泄气太重,以甲印损其太过,兼以生助日元,所以行丙午丁未而大贵。壬水之气泄于甲,不能再用,而天干壬甲丙戊,一顺相生,尤为贵征也。至于财先食后,如现代程参谋总长潜之命造,壬午、癸卯、已巳、辛未,确合此格,年月财生煞旺,时上食以制之,而己土得禄于午,通根于未,身旺食煞俱清,洵大贵之征也。如辛在年月,则为食神生财,财生煞之局;午中丁印如透出,则为食浅印露,枭神夺食护煞,均破格矣。

有七煞用印者,印能护煞,本非所宜,而印有情,便为贵格。如何参政命,丙寅、戊戌、壬戌、辛丑,戊与辛同通月令,是煞印有情也。 

官煞俱以财印辅,但财印不并用。何造妙在财在年干,财生煞,煞生印,印以生身。财不破印,地位配置合宜,便为贵格。若辛丑戊戌易位,便不财破印,煞攻身,贫贱之局矣。

亦有煞重身轻,用食则身不能当,不若转而就印,虽不通根月令,亦为无情而有情。格亦许贵,但不大耳。 

食神制煞,以身强为条件,身弱则克泄交加,身不能当,惟有转而就印。如常国公造,辛卯、辛卯、癸酉、己未(见前食神节),即煞重身轻,弃食就印,用印化煞也。格局清纯,同一取贵。

有煞而用财者,财以党煞,本非所喜,而或食被制,不能伏煞,而财以去印存食,便为贵格。如周丞相命,戊戌、甲子,丁未、庚戌,戊被制不能伏煞,时透庚财,即以清食者,生不足之煞。生煞即以制煞,两得其用,尤为大贵。 

财印同为煞之辅,身强煞弱,用财滋煞,非不能也。如己酉、丙寅、庚辰,庚金极旺,丙火根轻,必须用财滋煞,行东南木火之运,仕路显赫,即抑强扶弱之理也。至如周丞相造,用财去印存食,乃病药取用法也。戌未中均藏丁火,日元不弱,八字四土一水,制煞太过,其病一也;子水孤军,见甲更嫌泄气,其病二也。甲木无根,弃印就财,泄土之气,滋生弱煞,诚为两得其用。书云,“有病方为贵”,有解救之药,即贵之征也。

又有身重煞轻,煞又化印,用神不清,而借财以清格,亦为贵格。如甲申、乙亥、丙戌、庚寅,刘运使命是也。 

刘造寅亥虽合,而得申遥冲解其合,乙合庚金,引而近之,通申宫之气,寅戌拱合丙火,日元甚旺,亦是财滋煞为用,借财以清格局。然非身重不可也。

更有杂气七煞,干头不透财以清用,亦可取贵。

凡以七煞为用者,除财生、印化、食制三者之外,无单用之法,杂气七煞,岂能例外?如乐吾自造,丙戌、壬辰、丙申、丙申,杂气七煞,干不透财,即不能以财滋煞,亦不可以食制煞;乙木余气藏辰,又落空亡,化煞无力,但以配合需要,仍当取印为用,即通关是也(见《命鉴》)。印如有力,亦可取贵。干头不透财清用,固不限于杂气。如上脱丞相造,用印制食存煞而取贵,非定须透财也。

有煞而杂官者,或去官,或去煞,取清则贵。如岳统制命,癸卯、丁巳、庚寅、庚辰,去官留煞也。夫官为贵气,去官何如去煞?岂知月令偏官,煞为用而官非用,各从其重。若官格杂煞而去官留煞,不能如是之清矣。如沈郎中命,丙子、甲午、辛亥、辛卯,子冲午而克煞,是去煞留官也。 

官煞虽同类,而各有分野。譬如弟兄,对外为一家,对内则兄为兄,弟为弟,各分门户,不混杂也。故以通根言,巳午未寅戌可同为丙丁之根;而言其用,则各从其重,以其得时秉令也。八字以取清为贵,不论去官或去煞。岳沈两造,同为煞格杂官而显有低昂,盖月令七煞,则煞为真神。岳统制造,癸水去丁而用巳中丙火,为去官用煞,真神得用;沈郎中造,子冲午火,去其当令之真神,而留年上丙火,此为去真用假。《滴天髓》云:“真神得用平生贵,用假终为碌碌人”是也。但此系专就去留取清而言,若就全局论之,岳造虽寅巳辰全,财生煞旺,而辰为湿土,巳为长生,身强制浅,运行制煞之乡,化煞为权。沈造虽亦财旺生官,而辛金无根,若非子水冲去午火,则煞旺攻身,所恃者运行西方申酉戌戊已等运,帮身而化官煞。是两造显判低昂,不仅去官去煞之别也。

有煞无食制而用印当者,如戊辰、甲寅、戊寅、戊午、赵员外命是也。 

此造煞旺秉令,真神得用,寅午拱会,化煞生身,用神极明显,亦清纯可贵也。

至书有制煞不可太过之说,虽亦有理,然运行财印,亦能发福,不可执一也,乃若弃命从煞,则于外格详之。 

制煞太过者,以太过为病也。去其病神,自可发福。但用财用印,亦有分别。身旺者宜财不宜印,身弱者宜印不宜财。如壬辰、丙午、丙午、壬辰,身强,两煞四制,见金运而人发,是宜财不宜印也。又甲寅、戊辰、壬辰、壬寅,制煞太过而身弱,逢金运而人发,是宜印不宜财也。又如论食神节胡会元造,戊戌、壬戌、丙子、戊戌,亦是制过七煞而身不旺,宜印运不宜见财者(参观上食神节)。财印不并立,喜财者必不喜印也。

千里命稿之格局篇八格用神

日主有强,有弱,格局有成,有败,有太过,有不及。今有一字,能助格局之成功。救格局之破败,抑格局之太过。日主之太强,扶格局之不及,日主这太弱,此字即用神也命以用神得力为上,用神不得力为下,无用神为更下,日主格局,犹人之躯体。用神,犹人之灵魂。灵魂与躯体岂可须臾相离,则用神于命局之重要,可以见矣,论命者,论用神也,其可忽乎。 特述八格用神之取法如后。

正官格

日干弱,正官为格,财星重,取比劫为用,无比劫则用印。
日干弱,正官为格,伤食多,取印为用
日干弱,正官为格,官杀重,取印为用。
日干强,正官为格,劫比多,取官为用。
日干强,正官司格,印多,取财为用。
日干强,正官为格,多见伤食,宜用财。

偏正财格

日干弱,财为格,伤食多,取印为用。
日干弱,财为格,财重宜用比劫。
日干弱,财为格,官杀多见,宜用印。
日干强,财为格,若劫比重重,用伤食为宜,用官杀亦宜。
日干强,财为格,印多见,用财为宜。

偏正印格

日干弱,印为格,多官杀,宜用印。
日干弱,印为格,多伤食,尤宜用印。
日干弱,印为格,多财,宜用劫比。
日干强,印为格,比劫重重,有官杀则用官杀,无官杀则用伤食。
日干强,印为格,印重则宜用财。
日干强,印为格,财多宜用官杀。

食神格

日干弱,食神为格,官杀多见,宜用印。
日干弱,食神为格,财多宜用比劫。
日干弱,食神为格,伤食重,取印为用。
日干强,食神为格,印多,取财为用。
日干强,食神为格,劫比重重,取食伤为用。
日干强,食神为格,财多,取官杀为用。

七杀格

日干弱,七杀为格,财多,以劫比为用。
日干弱,七杀为格,伤食多见,取印为用。
日干弱,七杀为格,官杀重重。取印为用。
日干强,七杀为格,比劫多见。取杀为用。
日干强,七杀为格,印多见,取财为用。
日干强,七杀为格,官杀重重,取伤食为用。

伤官格

日干弱,伤官为格,财多,取比劫为用。
日干弱,伤官为格,官杀多,取印为用。
日干强,伤官为格,伤食重重,取印为用。
日干强,伤官为格,比劫多,宜用七杀。—-记:伤官用杀不用官
日干强,伤官为格。印多,取财为用。

八格取用补缀

上述八格用神,寥寥数例,岂能包括意万命造,取法亦不足为规范盖一命有一命之情形,非权衡通变不为功。拘泥拗执,则不免毫厘千里之弊。缘再拉杂数语如后。藉补遗漏於万一。

用神之需要

(一)有势有务(如用甲木,适当春月)
(二)有授助(如用甲木,见乙木或癸水之助)。
(三)在干得气(如用甲木,支见寅卯)
(四)在干不见克合(如用甲木,无庚克己合)
(五)在支得干生助(如用巳火,得甲木资生,丙火帮助)。
(六)在支无刑冲合害(如用巳火,不见亥冲寅刑)。
(七)既见冲克,而有解救(如用甲木受庚克,幸亦有乙木合庚,或丙火克妐。又如用巳火,被亥冲,幸见卯木三合亥水)。

用神之区别

(一)健全,用神无克合刑冲。谓之健全。
(二)相神,用神之力不足幸有他字生助。用神受刑冲克合,幸有他字解救。此生助或解救之字,谓之相神。在命局中,与用神有同等之重要。
(三)格局相兼,如以财为格。用神亦属财,乃格局而兼用神,其重要更可知矣。

 

记:从格局角度取用神,篇中所论详实,无需多言。一般,正印格要官杀生印,偏印格总喜偏财制。总的来说,日干强,较容易取用神。

千里命稿之格局篇格局成败

八格之成功

正官格为格

(一)日干强,又有财来生官。
(二)日干弱,正官强,有印生身。
(三)正官不见七杀混杂。

偏正财为格

(一)日干强,财亦强,再见官星。
(二)日干弱,财星强,有印比护身。
(三)日干强,财星弱,有伤食生财。

偏正印为格

(一)日干强,印轻逢官杀
(二)日干强,印亦强,有伤食泄身。
(三)日干强,印又多见,财透出,减弱印绶之力(但不可财根太深,与印互断而印败)。

食神为格

(一)日干强,食亦强,再见财。
(二)日干强,杀尤过之,食神制杀而不见财。
(三)日干强,食神泄气太过,见印护身。

七杀为格

(一)身强
(二)日干强,杀尤过之,有食制杀。
(三)日干弱,杀旺,有印生身。
(四)杀身两停,无官混杀。

伤官为格

(一)日干强,伤官生财。
(二)日干弱,伤官泄气,有印护身。
(三)日干弱,伤官旺,而杀印双透。
(四)日干强,杀重,伤官驾杀。

八格之破坏

正官为格

(一)见伤官而无印。
(二)遇刑冲破害。
(三)杀来混杂。

正偏财为格

(一)日干强,财轻劫比又重。
(二)遇刑冲破害。
(三)日干弱,七杀重,财又生杀。

偏正印为格

(一)日干弱,印本轻,又逢财坏。
(二)日干弱,印太重,而又多官杀。
(三)遇刑冲破害。

食神为格

(一)日干强,食轻又逢枭。
(二)日干弱,食神生财,而又露杀。
(三)遇刑冲破害。

七杀为格

(一)遇刑冲破害
(二)日干弱
(三)财当杀而无制。

伤官为格

(一)见官
(二)日干弱,又多财。
(三)日干强,伤官轻,而又多印。
(四)遇刑冲破害。

八格之太过

正官为格

(一)官星得令,又众多,日主衰弱不堪。
(二)官强身弱,又多财星生官。

偏正财为格

(一)财得令,而又众多。日主衰弱不堪。
(二)财旺身弱,又多伤食之泄身生财。

偏正印为格

(一)印重又得令,日弱而财轻。
(二)印与劫比皆强,独伤食财官轻浅。

伤食为格

(一)伤食太重,日主太轻,无印或多财。
(二)身强杀浅,伤食重而制杀太过,又无财解

七杀为格

(一)杀太重,身太轻,不见伤食。
(二)财多身弱,杀又得财生

八格之不及

正官为格

(一)身强过于官,又无财星滋官。
(二)身强过於官,又多印之泄官,伤食之克官。

偏正财为格

(一)身强多比劫禄刃。
(二)财无伤食之生,而多劫印之剥夺。

偏正印为格

(一)财重无官
(二)多比劫禄刃。

伤食为格

(一)印重身轻
(二)身弱而财官太多。

七杀为格

(一)食重无财
(二)身强印强

 

记:把八格各种情况分列出来,对取用神很有必要。格局完美成立的八字是很少的,占20%都不到。也正是这个原因,社会精英才是少数。当然精英的八字不一定就格局完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