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字婚姻预测新范式

结婚相当于人的第二次出生。

跟怎么样的配偶结合,决定了人婚后生活是天堂还是地狱。所以求测婚姻的人数一直占命理预测的人数的很大比重,尤其是女性。

如何让求测者朋友快速明了地预知掌握自己的婚姻情况,城主在命书范式上做些探索,欢迎大家提出好的建议和意见。

八字婚姻预测-花漫城

八字婚姻预测命书新范式如下:

命主姓名:王小姐

出生地:四川省-成都。

出生公历:1989年9月28日15时40分(北京时间),星期四。

出生农历:一九八九年 八月 廿九日 申时。

坤造

己          癸          辛          丙

巳          酉          卯          申 (日空午、未)

大运 甲戌  乙亥  丙子  丁丑  戊寅  己卯  庚辰  辛巳

岁数 5     15    25    35    45    55    65    75

年份 1993  2003  2013  2023  2033  2043  2053  2063

※胎元:甲子(海中金)  命宫:乙亥(山头火)

 

八字分析

 

日元辛金自坐卯木受耗而弱。辛金生于酉月得令而旺。全局有2金1土生扶日元,日元中和,以木火为喜用。

命主自身相貌很不错,聪明伶俐,对人大方宽厚,正直清高,有管理能力。

 

配偶面面观

 

丈夫家境一般,经济条件尚可,身材不高,身形瘦小,手脚纤细,性情开朗热情。年龄有命主年龄小的可能。职业多为自由职业者或为商人。

丈夫适合相亲认识或媒人介绍认识,自己认识的很难成功。

丈夫生肖为羊狗鸡的可能性最大。

若丈夫出生在春天或夏天对命主帮助较大,这个不要拘泥,要以感情为第一参考要素。

 

 

成婚流年

 

2018年有机会成婚,要好好把握,农历最后两个月还有些机会。

否则明年也有机会,若未婚一定要把握住机会,不然要等到2025-2026年。

 

八字有利因素

 

正官高透,地支有根,丈夫有能力,夫妻感情越老越好,经常出双入对。

夫妻宫偏财,丈夫性情开朗大方,头脑灵活,懂得浪漫,舍得给命主花钱。

 

八字不利因素

 

地支巳酉合,青少年的恋情会被人横刀夺爱。

卯酉冲,卯申暗合,丈夫与命主父母关系不太融洽,命主与家公家婆关系不太融洽,婚后不宜与双方老人家住在一起,否则会很多矛盾纷争。其次婚姻有不稳定因素,丈夫异性缘很好,容易暗中遭遇感情竞争对手,婚姻容易遭遇第三者。

 

未来大运流年检测

 

2028年容易有第三者出现,2029年婚姻有很大考验,需要谨慎理性冷静对待。

除了上面两个年份,后面的婚姻都很稳定,虽偶有矛盾,但最终能和平化解,大多数情况,夫妻感情融洽,夫唱妇随。

 

婚恋建议

 

1、婚后不宜与姐妹闺蜜过多相处而忽略了丈夫。

2、不宜邀请闺蜜女性朋友回家。

3、注意避免婚姻来自家庭,包括父母兄弟姐妹的不良干扰,创造独立小家环境。

4、不计前嫌,遇到问题理性冷静,耐心坦诚沟通解决。

 

徐乐吾《子平真诠》二十论生克先后分吉凶 

月令用神,配以四柱,固有每字之生克以分吉凶,然有同此生克,而先后之间,遂分吉凶者,尤谈命之奥也。 

先后地位,最为紧要,有同此八个字,而在此为吉,在彼为凶,在此可用,在彼不可用者,贫富、贵贱、寿夭截然不同。此中变化无定,非程式可以说明。盖生克制化,如官忌伤,印忌财等,皆呆法也,而先后程序,则活法驰。呆法可说,而活法无从说起,神而明之存乎其人,在于学者熟习自悟而已。如鄙人贱造,丙戌、壬辰、丙申、丙申,生于清明后一日,乙木余气可用,以印化煞(见《命鉴》),今年届知命,若生在清明十二日后,土旺用即非此论。舍亲某甲,为丙戌、丙申、丙申、壬辰,八个字完全相同,而生于七月,乙木休囚,不能为用,财当煞以攻身,青年夭折。此其一例耳。

如正官同是财伤并透,而先后有殊。假如甲用酉官,丁先戊后,后则以财为解伤,即不能贵,后运必有结局。若戊先而丁后时,则为官遇财生,而后因伤破,即使上运稍顺,终无结局,子嗣亦难矣。 

正官格逢伤,透财可解。然有可解有不可解者,即先后程序之别也。兹以原文所述之例,列式以明之:

丁年

己酉

甲日

戊辰

是为财旺生官之局,伤官之气泄于财,丝毫无损于官星。若易其地位,如下列格式:

 

戊年

辛酉

甲辰

丁卯

即为财生官而遇伤破局也。亦有虽是丁先戊后,亦有虽是丁先戊后,亦不能解者,如:

 

辛年

丁酉

甲午

戊辰

辛金透出在年,酉金盖头丁火,虽戊土在时,亦不能解,盖火贴近也。又如:

 

壬年

己酉

甲辰

丁卯

此虽丁火伤官在时,亦不害官星,盖得己土化伤,壬印合伤以解也。丁年壬时同。

 

以财化伤如此,以印制伤护官,其理相同。如:

 

甲年

癸酉

甲辰

丁卯

丁火伤官,为癸印所制,不害官星也。如易以己年,则印被财破,火仍伤官矣。又如:

 

癸年

辛酉

甲辰

丁卯

虽有癸水之印,丁火仍伤官星,以其相隔也;官星先受其伤,印不及救护矣。

 

印格同是贪格坏印,而先后有殊。如甲用子印,己先癸后,即使不富,稍顺晚境;若癸先而己在时,晚景亦悴矣。

月令印绶而见财星,非必不吉,所谓贪财坏印者,必也印轻财重。日元需要印绶滋生,而为财所破,又无比劫救应(参阅论财论印中财印并用节)。同为坏印,而先后有别者,时为归宿之地。时逢喜神生旺,晚福必佳;时遇忌神生旺,晚景必悴。故甲用子印,己先癸后,是虽逢财破,仍得印生。若癸先而己在时,是印之结局,为财所破也。然亦须看四柱之配合,如浙西某富翁子造,庚申、戊寅、丙申、乙未,财星坏印,虽乙印在时,财先印后,而乙庚化合,得气于申,有救应而不解,如中年后运佳,尚有结局,再行财运,必无善果也。

食神同是财枭并透,而先后有殊。如壬用甲食,庚先丙后,晚运必亨,格亦富而望贵。若丙先而庚在时,晚运必淡,富贵两空矣。 

食伤生财,以枭印夺食制伤为病,若印在前,而食伤生财在后,则印滋生日元,日元旺而泄秀,与印旺用食伤相同(参阅论印用食伤节),格取富贵。盖食伤喜行财地,而财肾制印,枭以护食伤也。若无丙财,则为有病无药。如庚申、戊寅、壬子、甲辰、庚枭夺食而无财为救应,运行财地,虽可补救一二,终嫌原局无财生至申运,庚金得地,即难挽救(参阅《滴天髓》卷四真假节),斯乃无财之病也。若丙先而庚在时,则始而秀发,终被裁夺,富贵两空,势所必至也。如一女造:

丁未

壬寅

乙卯

己卯

乙木身旺,丁火泄秀,以丁为用神,壬水为病,己土制壬水为药。惜丁壬合而化木,去水虽美,去火则不相宜。用神在年被损,故出身寒微。己土在时为救,故帮夫与家,子嗣继美。运行南方得地,福泽悠长。男女一例也(参阅《滴天髓征义》卷六女命章)。

七煞同是财食并透,而先后大殊。如己生卯月,癸先辛后,则为财以助用,而后煞用食制,不失大贵。若辛先而癸在时,则煞逢食制,而财转食党煞,非特不贵,后运萧索,兼难永寿矣。 

煞用食制者,以煞为用,以食为相,透财为破格。然先后之间,有破格有不破格者,列式以明之:

 

癸年

乙卯

己日

辛未

虽财生煞旺,而得时上食神制煞,不失富贵之局。如易为癸卯月如下:

 

壬年

癸卯

己日

辛未

同为财先食后,亦不免食神生财党煞矣。

至若食先财后,格局更過然不同。如:

丙午

辛卯

己亥

癸酉

丙火合去食神,酉金生财党煞,无救应之神矣。以食制煞如此,以印化煞亦同。如癸年乙卯月己日丁卯时, 财不破印,煞虽重印可化也。若丁年癸卯月,或甲己年丁卯月,而癸酉时,均为财破印以党煞也。

他如此类,可以例推。然犹吉凶易者也,至丙生甲寅月,年癸时戊,官能生印,而不怕戊合;戊能泄身为秀,而不得越甲以合癸,大贵之格也。假使年月戊癸而时甲,或年甲而月癸时戊,则戊无所隔而合全癸,格大破矣。

此亦地位之殊也,列式观之,即甚明显:

癸年

甲寅

丙日

戊时

官能生印,戊不能越甲以合癸也。假使如下列两式:

二例

癸年

戊午

丙日

甲午

三例

甲年

癸酉

丙日

戊时

第一式得甲木隔开,戊癸不能合,各得其用以成格。第二第三式,戊癸之合,非甲木所能隔,而格破矣。

丙生辛酉,年癸时己,伤因财间,伤之无力,间有小贵。假如癸己产并而中无辛隔,格尽破矣。 

此亦地位先后之殊,列式如下:

 

癸年

辛酉

丙日

己时

丙火日元,以癸为官,以己为伤,中得辛金财星间隔,则伤生财,财生官,富中取贵。假使如下式:

 

己年

癸酉

丙日

辛时

辛金不能化伤,己土直接害官星,格尽破矣(癸年己月同)。

 

辛生申月,年壬月戊,时上丙官,不愁隔戊之壬,格亦许贵。假使年丙月壬而时戊,或年戊月丙而时壬,则壬能克丙,无望其贵矣。 

辛日丙时,以官为用,以伤为病,以戊为救应之药也。列式如下:

壬年

戊申

辛日

丙时

壬丙之间,得戊隔之,则壬水不能伤害官星也。

 

丙年

壬辰

辛日

戊时

设或戊土在时,官伤并列。

 

戊年

丙辰

辛日

壬时

上两式壬水直接伤丙火官星,戊不能救。

 

以上举官星为例,余如印畏财破,财惧比劫,食伤忌枭印,意义相同。救应之法,亦可例推矣。

如此之类,不可胜数,其中吉凶似难猝喻。然细思其故,理甚显然,特难为浅者道耳。 

本篇所论生克先后吉凶,专举天干为例,而地支之重要,更有甚于天干者。试举例如下:

 

癸酉

甲子

丁卯

丙午

子午卯酉,四冲也,而此造则非但不冲,反为四助。卯酉之间,隔以子水,子午之间隔以卯木,金水木火,以次相生,以印化煞为用。遇水得木引化,遇金得水引化,不伤印绶用神,虽冲而不冲也。

 

辛卯

丁酉

戊子

戊午

此造土金伤官用印,然卯酉冲,官星不能生印;子午冲,印之根为财所破;地支木火被冲,天干火土亦成虚脱。不免一生落拓,有志难伸矣。

更有喜其冲克者,如逊清乾隆皇帝造:

辛卯

丁酉

庚午

丙子

阳刃格局,以煞制刃为用。但秋金无印,不作旺论,而官煞通根卯午,制刃太过。妙在卯酉冲,使卯木不能生火,子午冲,使午火不破酉金,而丙丁官煞仍得通根。抑其太过,入于中和,是则玄之又玄,更难猝喻者矣。

以上举子午卯酉为例,更有会合因先后而变其性质者,亦有非冲非合,而先后生克之间,吉凶迴殊者。非可备举,学者熟习之后,自能领悟耳。

徐乐吾《子平真诠》七论刑冲会合解法 

刑者,三刑也,子卯巳申之类是也。冲者,六冲也,子午卯酉之类是也,会者,三会也,申子辰之类是也。合者,六合也,子与丑合之类是也。此皆以地支宫分而言,系对射之意也。三方为会,朋友之意也。并对为合,比邻之意也。至于三刑取义,姑且阙疑,虽不知其所以然,于命理亦无害也。

三刑者,谓予卯相刑,寅巳申相刑、丑戌未相刑、辰午酉亥自刑。刑者,数之极也满招损之意。《阴符经》云:三刑生于三会,犹六害之生于六合也(详见卷之起例)。申子辰三合,与巳午未方相比,则巳刑寅,午见午自刑,戌刑未。巳酉丑三合,与申酉戌方相比,则巳刑申,酉见酉自刑,丑刑戌。亥卯未三合,与亥子丑方相比,则亥见亥自刑,未刑丑。各家解释不一,以此说为最确当也。

六冲者,本宫之对,如子之与午、丑之与未、卯辰之与酉戌、寅巳之与申亥是也。天干遇七则为煞,地支遇七则为冲。冲者克也。

六合者,子与丑合之类,乃日缠与月建相合也。日缠右转,月建左旋,顺逆相值,而生六合也。

三合者,以四正为主。四正者,子午卯酉即坎离震竞也。四隅之支,从四正以立局,木生于亥,旺于卯,墓于未,故亥卯未会木局。火生于寅,旺于午墓于戌,故寅午戌会火局 。金生于巳,旺于酉,墓于丑,故巳酉丑会金局。水生于申,旺于子,墓于辰,故申子会水局。参阅卷六入门起例。

三刑、六冲、六害、五合、六合、三合,其中刑与害关系较浅。天干五合,地支六合、三合以及六冲,关系极重。八字变化,胥出于此,兹更详之。三合以三支全为成局。倘仅寅午或午戌为半火局,申子或子辰为半为水局。若单是寅戌或申辰,则不成局。盖三合以四正为主也。若支寅戌而干丙丁,支申辰而干壬癸,则仍可成局,丙丁即午,壬癸即子也。又寅戌会 ,无午而有巳,申辰会,无子而有亥,亦有会合之意。盖巳为火之禄,亥为水之禄,与午子相去一间耳。金木可以类推。此为会局之变例。又甲子、己丑为天地合,盖以甲己合、子丑合也。而丙申、辛卯,亦可谓为天地合,盖申即庚,卯即乙,乙庚合也。又如甲午、壬午,午中藏己,可与甲合,午中藏丁,可与壬合。辛巳、癸巳,巳中藏丙戊,可与辛癸合,是为上下相合也。又如辛亥月丁巳日,亥中之壬,可以合丁,巳中之丙,可以合辛。此为交互相合也。凡此为六合之变例(详订正在《滴天髓征义》天合地节)。

八字支中,刑冲俱非美事,而三合六合,可以解之。假如甲生酉月,逢卯则冲,而或支中有戌,则卯与戌合而不冲;有辰,则酉与辰合而不冲;有亥与未,则卯与亥未会而不冲;有巳与丑,则酉与巳丑会而不冲。是会合可以解冲也。又如丙生子月,逢卯则刑,而或支中有戌,则与戌合而不刑;有丑,则子与丑合而不刑;有亥与未,则卯与亥未会而不刑;有申与辰,则子与申辰会而不刑。是会合可以解刑也。 

会合可以解刑冲,刑冲亦可以解会合。此须看地位与性质之如何而定,有冲之无力,冲如不冲者,法至活变,无一定之方式也。又冲者,克也,贴近为克,遥动为冲,如年支与时支之冲是也。举例如下:

 

壬午

壬子

庚辰

甲申

此陕西主席邵力子之造。因申子辰之会,而解子午之冲也。

 

丁巳

己酉

癸卯

丁巳

此浙江督军杨善德之造。因卯酉之冲,而解巳酉之会也。

 

戊午

辛酉

乙卯

丙戌

此陆荣廷之造。因卯戌之合,而解卯酉之冲也。

 

甲子

丙子

丙寅

丙申

此浙江盐商周湘舲造。因寅申之冲,而解子申之会也。

 

又有因解而反得刑冲者,何也?假如甲生子月,支逢二卯相并,二卯不刑一子,而支又逢戌,戌与卯合,本为解刑,而合去其一,则一合而一刑,是因解而反得刑冲也。

因解反得刑冲者,四柱本可不冲,因会合而反引起刑冲也。不一其例:

 

丙子

甲午

丙午

庚寅

此张国淦之造。一子不冲二午,因寅午之会,复引起子午之冲也。

 

壬午

戊申

壬寅

壬寅

此张继命造。因年时寅午之会,而引起月日寅申之冲也。寅午遥隔,本无会合之理,而引起冲则可能也。

 

癸未

壬戌

庚戌

庚辰

此茅祖权之造。一未不刑两戌,本可不以刑论,乃因辰戌之冲,复引起戌未之刑。

 

壬辰

癸卯

丁酉

己酉

此赵观涛之造。一卯不冲二酉,乃以辰酉之合,引起卯酉之冲,与上张继造相同。

 

又有刑冲而会合不能解者,何也?假如子年午月,日坐丑位,丑与子合,可以解冲,而时逢巳酉,则丑与巳酉会,而子复冲午;子年卯月,日坐戌位,戌与卯合,可以解刑,而或时逢寅午,则戌与寅午会,而卯复刑子。是会合而不能解刑冲也。

刑冲而会合不能解者,本有会合,可解刑冲矣,乃因另一会合,复引起刑冲,或因第二刑冲引起第一刑冲,亦不一其例。

丁亥

乙巳

丁酉

甲辰

此招商督办赵铁桥造。辰酉之合,复引起巳亥之冲也。

 

丙子

甲午

甲戌

戊辰

此陆宗舆之造。午戌会可解子午之冲矣,乃因辰戌之冲,复引起子午之冲也。

 

乙丑

癸未

甲午

甲子

此齐耀琳之造。午未合本可解丑未之冲,乃因子午之冲,复引起丑未之冲也。

 

更有刑冲而可以解刑者,何也?盖四柱之中,刑冲俱不为美,而刑冲用神,尤为破格,不如以另位之刑冲,解月令之刑冲矣。假如丙生子月,卯以刑子,而支又逢酉,则又与酉冲不刑月令之官。甲生酉月,卯日冲之,而时逢子立,则卯与子刑,而月令官星,冲之无力,虽于别宫刑冲,六亲不无刑克,而月官犹在,其格不破。是所谓以刑冲而解刑冲也。 

以别位之刑冲而解月令之刑冲者,有以冲而解,有以会而解,不一其例。

 

丁亥

丙午

丁卯

庚子

此因子卯之刑,而解子午之冲也。为敝友陈君造。

 

甲戌

丙子

癸卯

壬戌

此因卯戌之合,而解子卯之刑也。为海军总长杜锡珪造。

 

如此之类,在人之变化而己。 

命理变化,不外乎干支会合刑冲,学者于此辨别明晰,八字入手,自无能逃形。上述变化,尚有未尽,兹再举数例于下:

 

庚辰

乙酉

癸卯

庚申

此行政院副院长孔祥熙之造也。卯酉之冲,似解辰酉之合,不知申中之庚,与卯中之乙暗合,因暗合而解冲,遂成贵格。

有所处之地位同,因支之性质,而有解不能解之别。如:

 

丁酉

壬寅

辛巳

丙申

酉巳之会,因隔寅木而不成局;寅申之冲,亦因隔巳 火而不成冲;且巳申刑而带合,去申中庚金,使其不伤 寅木,财官之用无损,便成贵格。此造摘自《神峰通考》。

辛未

丙申

丁亥

壬寅

亥未隔申,不能成局;寅亥之合,似可解寅申之冲, 无如申金秉令,亥中壬甲休囚,不能解金木之争;且丁壬寅亥,天地合而假化,旺金伤木,化气破格。此逊清光绪皇帝造也。

又四柱之中,刑冲俱非美事,此言亦未尽然。喜用被冲,则非美事,忌神被冲,则以成格,非可一例言也。举例如下:

 

辛卯

丁酉

庚午

丙子

煞刃格。天干丁火制辛,煞旺劫轻,喜子冲午,使火不伤金,酉冲卯,使木不助煞,此两冲大得其用。此逊 清乾隆皇帝之造也。

 

戊辰

甲寅

丁卯

己酉

寅卯辰气聚东方而透甲,印星太旺,时上酉冲卯,损其有余,去其太过,却到好处。此国府主席林森之造。 或云戊申时,然不论其为申为酉,用神同为取财损印,特借以阐明刑冲会合之理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