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乐吾《子平真诠》三十六论印绶取运 

印格取运,即以印格所成之局,分而配之。其印绶用官者,官露印重,财运反吉,伤食之方,亦为最利。 

月令印绶,除身弱克泄重,用印滋助日元外,大都不能以印为用。如官露印重者,克化为生,官印皆不能用,须别取用神也。本篇张参政造:

戊戌

辛酉

戊子

官露印重,官之气尽泄于印,身旺印强,其佳处 全在时上子水,泄金之秀,昌当以金水伤官取用也。且 其金水伤官,并不喜见官星,盖生于九月,未届金寒水 冷之时,而原局已有丙火暖局,不必再行火运矣。既以 金水伤官为用,自以财及食伤运不最利,比劫运亦可行。 此造从亥至辰五十五年,一路金水木运,诚不易得也。

 

若用官而带伤食,运喜官旺印绶之乡,伤食为害,逢煞不忌矣。

月令印绶,干透官印,兼透伤食,当以印绶制伤护官为用。如本篇朱尚书造,与上张参政造相似,而取用大不相同。故八字移步换形,非可执一也。朱尚书造:

丙戌

戊戌

辛未

壬辰

此造与上张造不同之点,张造子水在支,酉金下生,戊 不能克,此造伤官透干,为印所制,故不能以泄秀为用也。 官伤并透,以印制伤,兼以护官。用神虽在印,而有土重 埋金之惧,故以寅卯甲财运,制印泄伤生官为美。若印轻 则忌财运破印矣。

乙亥

己卯

丁酉

壬寅

此本篇临淮侯命也,亦是用印制食护官,与上制伤相同。 所异者食伤运为忌。朱造行食伤运,有印回克,此造则乙 印在年,救护有所不及也。丑运虽会酉化金,而无防碍, 盖官星不旺,且与印相隔,财虽旺而不破印,并解酉之冲 为美也。子亥官乡,甲乙印地,均为美运。

 

印绶而用伤食,财运反吉,伤食亦利,若行官运,反见其灾,煞运则反能为福矣。 

印绶用伤食者,月令印绶,而干头伤官神并透也。身强印旺,以食伤为用耳。如本篇李状元造:

戊戌

乙卯

丙午

己亥

丙火坐刃,乙卯印星专旺,戊己食伤并透,是以食伤为 用也,故食伤财运均吉。官运反见其灾者,以癸能合戊化 劫也。煞运反能为福者,火木印绶,火旺木焦,与木火伤 官喜印相似,喜壬水滋润池。用食伤者,不忌比劫,而此 造则忌比劫,盖火太旺,则土焦木焚耳。此八字取运所以 各个不同也。

 

印用七煞,运喜伤食,身旺之方,亦为美地,一见财乡,其凶立至。 

以印化煞,与上张参政造经印代官,微有不同,盖张造原局有食神,直以食神为用耳。若局不见食伤,如本篇毛状元命:

己巳

癸酉

癸未

庚申

原局印重,己土七煞透出,乃以印化煞为用也。身弱 见煞,最惧克泄交加。然如此造,庚印透干,见水有金回 克,不泄日元而有制煞之效,故为最宜。若见财则党煞破 印,全局尽破矣。官煞运有印引化,反不为忌,而独忌财 也。若原局有财,又当别论。参观论印篇。

 

上造为身弱印旺煞也。如身强印弱见煞,如本篇马参政命:

壬寅

戊申

壬辰

壬寅

壬水通源,申辰拱合,水土相战,以申金通关为用, 其枢纽全在于印。日元本旺,行伤食运泄其秀气,自为所 喜。如原局有食伤,运行比劫身旺之方,亦无所碍,独财 破印,不但生煞为忌,而断其枢纽,伤克用神为最忌。反 之如子运,申子辰会齐水局,化印为劫,以印不破,反无 关系也。

 

若用煞而兼带伤食,运喜身旺印绶之方,伤食亦美,逢官遇财,皆不吉也。 

用煞兼带伤食,与上用官不同。用官者以印制食伤而护官也;用煞者煞气泄于印,与第一节官露印重及印用食伤相似。如孙布政造:

乙丑

辛巳

己巳

庚午

乙木无根,己丑相会,庚辛并见,七煞孤单无助,不能为用;克泄并见,藉印通关,是以印为用也,故以身旺印绶为喜。庚金泄秀,食伤自为美运;逢甲为官,合已混煞为嫌,故非吉运。原局火土亢燥,遇水则逆其性,故亦不吉。此乃偏枯之造,不可以为例,所喜者乙丑、己巳、庚午同出一旬耳。

 

印绶遇财,运喜劫地,官印亦亨,财乡则忌。

月令印绶而遇财,其中宜忌大有分别。如印轻财重,则为贪财坏印,最喜劫印之地。如上论印篇注中所引某富翁子造是也。财轻印多,用财损印,则喜财乡,如国府主席林森造是也(见刑冲会合解法篇)。如本篇汪侍郎造:

辛酉

丙申

壬申

辛亥

财轻印重,必须行财地,及食伤生财之地,方为美耳。初运乙未甲午,木火相连癸巳水不通根,丙水得禄,均为美运。壬辰十年,即不死必有大起倒,过此之后辛卯庚寅,东方木地,金不通根,又可重起矣。运喜劫地忌财者,如下列某富翁子命造:

庚申

丙寅

丙申

乙未

用印而财食并透,财咧开印轻,乙庚一合,贪财坏印。运仅己卯印十年为美,一至庚辰辛巳,恐不易度也。身弱用印而喜官运者,以财印相战,喜官煞通其气也。见论财篇财佩印节。

 

印格而官煞竞透,运喜食神伤官,印旺身旺,行之亦利。若再透官煞,行财运,立见其灾矣。 

印格而官煞竞出者,以印化官煞也。然须察其地位次序,是否能化,如能化,则与用煞兼带伤食相同。以印通关作用,如本篇所列两造:

辛亥

庚子

甲辰

乙亥

虽云乙庚合煞留官,然无关系,完全以印为用也。官煞之气,已泄于印,食伤运泄日元之秀,气势流通不滞,自为美运,非取其制官煞也。身印旺地均利,印如透干,再见官煞运,亦无大碍,唯断不能行财运耳。如此造戊戌十年,必有风波也。

壬子

癸卯

丙子

己亥

丙火无根,湿木无焰,己土微弱,岂能制冲奔之水?所谓土能制水,水多土荡也(见论五行生克节)。但丙火阳刚之性,有印为根,即不能从,仍当以印为用。所喜者丙寅丁卯二十年木火运耳。戊已制煞之运,反入二乘,若再见官煞财运,立见其灾矣。

 

印用食伤,印轻者亦不利见财也。 

印轻不利见财,则印重不忌见财可知。如本篇牛监薄命:

庚寅

乙酉

癸亥

丙辰

乙庚合而不化(参观十干配合性情节),身强印旺,当以食神生财为用。盖以财为用者,除财损印外,必当以食伤为引也。如此造以食为引,故亥子丑身旺之地可行,庚辛印、寅卯食伤均吉。戊已官煞,未见其美矣。

己未

甲戌

辛未

癸巳

引本篇所谓合财存食为贵者,然细按之,殊未尽然。盖印太旺,土重埋金,甲已一合,制印以存食,使癸水用神不伤,所以为贵也。癸酉壬申二十年,金水相生,最为美利,辛未庚午亦尚可行。午运之后,官印旺地,土重埋金,用神伤尽,难以继矣。

庚戌

戊子

甲戌

乙亥

此造财旺,煞印均弱,取乙木制戊土,以存煞印,盖财为病,劫为药也。仍以印化煞取用,唯忌财地,余均呆行,所谓印轻不宜见财也,更喜丁火藏库,气势不寒,有病有药,中和之造也。

丙午

庚寅

丙午

癸巳

此本篇赵知府造。寅午一合,印化为劫,不以印论,用庚金之财,生癸水之官,不易之法。唯财官太轻,喜行金水旺地。壬辰癸十五年最美,丙午日元坐刃,壬运七煞助制刃,不以为忌也。巳运之后,一路木火之地,恐难行矣。

徐乐吾《子平真诠》三十五论印绶

印绶喜其生身,正偏同为美格,故财与印不分偏正,同为一格而论之。印绶之格局亦不一,有印而透官者,正官不独取其生印,而即可以为用,与用煞者不同。故身旺印强,不愁太过,只要官星清纯,如丙寅、戊戌、辛酉、戊子,张参政之命是也。 

官与印,或财与官,或财与食神,皆互相为用,单用一神者甚少见,特行运喜忌有不同耳。有印透官者,身强用官,喜财生官,身旺印强,不愁官星太过,盖喜其旺也。只要官星清纯,即是好八字矣。所引征之张参政造,似非其伦,丙寅、戊戌、辛酉、戊子,火旺土燥金脆,所喜者时逢戊子,润土生金,且以泄金之秀,故运行东北金水土地而发。非但不用官星,且不用印,所重在食神,乃儿能救母也。以月令印绶,故归入论印类耳。

然亦有带伤食而贵者,则如朱尚书命,丙戌、戊戌、辛未、壬辰,壬为戊制,不伤官也。又如临淮侯命,亥、己卯、丁酉、壬寅,己为乙制,己不碍官也。 

朱尚书造,壬为戊制,诚哉不伤官星,但四柱五重土,支又藏火而干透丙,若再行火土运,宁有幸乎?此造妙在天干火土金水顺序而生,故土不埋金,辰土收其燥气,壬水泄金之秀,辰未中皆藏乙木财星,暗损印绶,病重而得药。运程庚子、辛丑、壬寅、癸卯、甲辰金水木地,体用得宜,所以贵也。临淮侯造,寅亥卯印旺,秉令而透乙木,用神全在酉金,损印而生官,己土被制,不碍官星,为去病取清,非以枭印夺食为用也。

有印而用伤食者,身强印旺,恐其太过,泄身以为秀气。如戊戌、乙卯、丙午、乙亥,李状元命也,若印浅身轻,而用层层伤食,则寒贫之局矣。 

身强印旺。用己土泄其秀气,与前节张参政一造相似(丙寅、戊戌、辛酉、戊子),而己土透出,官星不见,用神较为明显也。若印浅身轻而伤食重,则当以印为用,运行印比之地,亦可补救,特非贵显之局耳。

有用偏官者,偏官本非美物,藉其生印,不得已而用之。故必身重印轻,或身轻印重,有所不足,始为有性。如茅状元命,己巳、癸酉、癸未、庚申,此身轻印重也。马参政命,壬寅、戊申、壬辰、壬寅,此身重印轻也。若身印并重而用七煞,非孤则贫矣。 

茅状元造,己土七煞,气泄于金,印绶太旺,而四柱无财以破印,即《滴天髓》母慈灭子之反局也。只能顺母之性,反以金水为吉,与上节临淮侯造适相反,盖一有财一无财也。马参政造,壬水虽通源,而两寅泄气,以煞生印为用神,重在于印,不可见财,见财则破格矣。若身印并重而见七煞,则又非财不可。用财破印生煞,与用煞生印,截然不同。盖财为官煞之根,官煞又为印之根,互相救应,互相克制也。

有用煞而兼带伤食者,则用煞而有制,生身而有泄,不论身旺印重,皆为贵格。

用煞兼带伤食者,乃以食伤泄秀为用,非以制煞为用也。克与泄不并用。身强煞旺,制煞为权之造,喜制者不宜再行财煞;制煞太过之造,喜财煞,不宜再行食伤,此一定之理也。如孙布政造,克泄并见,乃以印通关为用也。此偏枯之造,又当别论,详下论运节。

有印多而用财者,印重身强,透财以抑太过,权而用之,只要根深,无防财破。如辛酉、丙申、壬申、辛亥,汪侍郎命是也。若印轻财重,又无劫财以救,则为贪财破印,贫贱之局也。 

身强印旺,用财损印,根深谓印之根深,财破谓抑其太过也。印为生我之母,然木赖水生,水旺木浮;火赖木生,木盛火塞;土赖火生,火旺土焦;金赖土生,土重金埋;水赖金生,金多水涩。去其太过,则得中和之道,即《滴天髓》君赖臣生是也,然汪侍郎造,丙辛一合,则有微病,幸运程东南木火之地,使其合而不化,方能收损印之效也。若印轻财重而身弱,则财病神,必当用比劫以劫去其财,否则,为贪财坏印。如浙西某富翁子,庚申、戊寅、丙申、乙未,乙庚遥合,化印为财,会禄于申,两申冲寅,丙火身弱,赖印滋助,而印被财破,又无比劫以支财,是为贪财坏印也。

即或印重财轻而兼露伤食,财与食相生,轻而不轻,即可就富,亦不贵矣。然亦有带食而贵者,何也?如庚寅、乙酉、癸亥、丙辰,此牛监薄命,乙合庚而不生癸,所以为贵,若合财存食,又可类推矣。如己未、甲戌、辛未、癸已,此合财存食之贵也。 

大抵富贵两字,辨别甚难。古之人有贵而不富者,有富而不贵者,若今人则富者无不贵,贵者无不富矣。何从而别之?辨别富贵,当以《滴天髓》“何知其人富,财气通门户;何知其人贵,官星有理会”数语,最为精审。财与食相生,轻而不轻者,即财气通门户之谓也。然牛监薄命,仍当以食神生财取用,以乙庚合不生癸为贵征,似未尽然,盖印未曾合去也。丙火通根于寅,身旺财印皆有根,宜乎富与贵兼。己未一造,制印存食,而已与未又拱官贵,皆为贵征,而用神则在食神也。

又有印而兼透官煞者,或合煞,或有制,皆为贵格。如辛亥、庚子、甲辰、乙亥,此合煞留官也;壬子、癸卯、丙子、己亥、此官煞有制也。 

合煞留官,或制官存煞,格局以清。然此两造,殊未见佳妙。辛亥一造,煞印并旺而无食伤;壬子一造,湿木无焰,己土之力,亦嫌薄弱。谓为贵格,殊有未解。

至于化印为劫;弃之以就财官,如赵知府命,丙午、庚寅、丙午、癸已,则变之又变者矣。 

寅午化印为劫,庚癸财官可用,所惜者财官无根耳。若癸已易以癸酉或癸亥,运行财官之乡,前程更远大矣。

更有印透七煞,而劫财以存煞印,亦有贵格,如庚戌、戊子、甲戌、乙亥是也。然此格毕竟难看,宜细详之。 

此造戊戌之土,包围子印,取乙木克制戊土,以存煞印,而戌中更藏丁火食神,非子印所能夺。乙木更有生火之美,吉神暗藏,有病而有救应,此其所以为贵欤?

千里命稿之格局篇八格用神

日主有强,有弱,格局有成,有败,有太过,有不及。今有一字,能助格局之成功。救格局之破败,抑格局之太过。日主之太强,扶格局之不及,日主这太弱,此字即用神也命以用神得力为上,用神不得力为下,无用神为更下,日主格局,犹人之躯体。用神,犹人之灵魂。灵魂与躯体岂可须臾相离,则用神于命局之重要,可以见矣,论命者,论用神也,其可忽乎。 特述八格用神之取法如后。

正官格

日干弱,正官为格,财星重,取比劫为用,无比劫则用印。
日干弱,正官为格,伤食多,取印为用
日干弱,正官为格,官杀重,取印为用。
日干强,正官为格,劫比多,取官为用。
日干强,正官司格,印多,取财为用。
日干强,正官为格,多见伤食,宜用财。

偏正财格

日干弱,财为格,伤食多,取印为用。
日干弱,财为格,财重宜用比劫。
日干弱,财为格,官杀多见,宜用印。
日干强,财为格,若劫比重重,用伤食为宜,用官杀亦宜。
日干强,财为格,印多见,用财为宜。

偏正印格

日干弱,印为格,多官杀,宜用印。
日干弱,印为格,多伤食,尤宜用印。
日干弱,印为格,多财,宜用劫比。
日干强,印为格,比劫重重,有官杀则用官杀,无官杀则用伤食。
日干强,印为格,印重则宜用财。
日干强,印为格,财多宜用官杀。

食神格

日干弱,食神为格,官杀多见,宜用印。
日干弱,食神为格,财多宜用比劫。
日干弱,食神为格,伤食重,取印为用。
日干强,食神为格,印多,取财为用。
日干强,食神为格,劫比重重,取食伤为用。
日干强,食神为格,财多,取官杀为用。

七杀格

日干弱,七杀为格,财多,以劫比为用。
日干弱,七杀为格,伤食多见,取印为用。
日干弱,七杀为格,官杀重重。取印为用。
日干强,七杀为格,比劫多见。取杀为用。
日干强,七杀为格,印多见,取财为用。
日干强,七杀为格,官杀重重,取伤食为用。

伤官格

日干弱,伤官为格,财多,取比劫为用。
日干弱,伤官为格,官杀多,取印为用。
日干强,伤官为格,伤食重重,取印为用。
日干强,伤官为格,比劫多,宜用七杀。—-记:伤官用杀不用官
日干强,伤官为格。印多,取财为用。

八格取用补缀

上述八格用神,寥寥数例,岂能包括意万命造,取法亦不足为规范盖一命有一命之情形,非权衡通变不为功。拘泥拗执,则不免毫厘千里之弊。缘再拉杂数语如后。藉补遗漏於万一。

用神之需要

(一)有势有务(如用甲木,适当春月)
(二)有授助(如用甲木,见乙木或癸水之助)。
(三)在干得气(如用甲木,支见寅卯)
(四)在干不见克合(如用甲木,无庚克己合)
(五)在支得干生助(如用巳火,得甲木资生,丙火帮助)。
(六)在支无刑冲合害(如用巳火,不见亥冲寅刑)。
(七)既见冲克,而有解救(如用甲木受庚克,幸亦有乙木合庚,或丙火克妐。又如用巳火,被亥冲,幸见卯木三合亥水)。

用神之区别

(一)健全,用神无克合刑冲。谓之健全。
(二)相神,用神之力不足幸有他字生助。用神受刑冲克合,幸有他字解救。此生助或解救之字,谓之相神。在命局中,与用神有同等之重要。
(三)格局相兼,如以财为格。用神亦属财,乃格局而兼用神,其重要更可知矣。

 

记:从格局角度取用神,篇中所论详实,无需多言。一般,正印格要官杀生印,偏印格总喜偏财制。总的来说,日干强,较容易取用神。

千里命稿之格局篇格局成败

八格之成功

正官格为格

(一)日干强,又有财来生官。
(二)日干弱,正官强,有印生身。
(三)正官不见七杀混杂。

偏正财为格

(一)日干强,财亦强,再见官星。
(二)日干弱,财星强,有印比护身。
(三)日干强,财星弱,有伤食生财。

偏正印为格

(一)日干强,印轻逢官杀
(二)日干强,印亦强,有伤食泄身。
(三)日干强,印又多见,财透出,减弱印绶之力(但不可财根太深,与印互断而印败)。

食神为格

(一)日干强,食亦强,再见财。
(二)日干强,杀尤过之,食神制杀而不见财。
(三)日干强,食神泄气太过,见印护身。

七杀为格

(一)身强
(二)日干强,杀尤过之,有食制杀。
(三)日干弱,杀旺,有印生身。
(四)杀身两停,无官混杀。

伤官为格

(一)日干强,伤官生财。
(二)日干弱,伤官泄气,有印护身。
(三)日干弱,伤官旺,而杀印双透。
(四)日干强,杀重,伤官驾杀。

八格之破坏

正官为格

(一)见伤官而无印。
(二)遇刑冲破害。
(三)杀来混杂。

正偏财为格

(一)日干强,财轻劫比又重。
(二)遇刑冲破害。
(三)日干弱,七杀重,财又生杀。

偏正印为格

(一)日干弱,印本轻,又逢财坏。
(二)日干弱,印太重,而又多官杀。
(三)遇刑冲破害。

食神为格

(一)日干强,食轻又逢枭。
(二)日干弱,食神生财,而又露杀。
(三)遇刑冲破害。

七杀为格

(一)遇刑冲破害
(二)日干弱
(三)财当杀而无制。

伤官为格

(一)见官
(二)日干弱,又多财。
(三)日干强,伤官轻,而又多印。
(四)遇刑冲破害。

八格之太过

正官为格

(一)官星得令,又众多,日主衰弱不堪。
(二)官强身弱,又多财星生官。

偏正财为格

(一)财得令,而又众多。日主衰弱不堪。
(二)财旺身弱,又多伤食之泄身生财。

偏正印为格

(一)印重又得令,日弱而财轻。
(二)印与劫比皆强,独伤食财官轻浅。

伤食为格

(一)伤食太重,日主太轻,无印或多财。
(二)身强杀浅,伤食重而制杀太过,又无财解

七杀为格

(一)杀太重,身太轻,不见伤食。
(二)财多身弱,杀又得财生

八格之不及

正官为格

(一)身强过于官,又无财星滋官。
(二)身强过於官,又多印之泄官,伤食之克官。

偏正财为格

(一)身强多比劫禄刃。
(二)财无伤食之生,而多劫印之剥夺。

偏正印为格

(一)财重无官
(二)多比劫禄刃。

伤食为格

(一)印重身轻
(二)身弱而财官太多。

七杀为格

(一)食重无财
(二)身强印强

 

记:把八格各种情况分列出来,对取用神很有必要。格局完美成立的八字是很少的,占20%都不到。也正是这个原因,社会精英才是少数。当然精英的八字不一定就格局完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