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乐吾《子平真诠》十二论用神格局高低

八字既有用神,必有格局,有格局必有高低,财官印食煞伤劫刃,何格无贵?何格无贱?由极贵而至极贱,万有不齐,其变千状,岂可言传?然其理之大纲,亦在有情、有力无力之间而已。

凡八字同一格局而有高低。高低之别,从大体言之,即是成败救应与用神纯杂;若细论之,则干支之藏透,位置之配合次序,喜忌闲神与日元之间隔与贴近,或喜用与日元之进气与退气,皆为格局高低之分。故有情无情、有力无力八个字,各个命造不同。学者是多看八字,神而明之,自然会悟,非文字所能详说也。试举例于下:

戊子

甲寅

戊午

甲寅

丙寅

戊子

甲寅

此两造同为煞重用印。上造日元坐午,两寅夹拱,财在年支,肋煞生印,印在坐下,贴近有力,两煞拱护,相生有情。下造同一用印,印复透干,但日元坐财,忌神贴近。两造同为贵格,同为才煞印相生,而下造不及上造,所谓同一格局而分高低也。

 

如正官佩印,不如透财,而四柱带伤,反推佩印。故甲透酉官,透丁合壬,是谓合伤存官,遂成贵格,以其有情也。财忌比劫,而与煞作合,劫反为用。故甲生辰月,透戊成格,遇乙为劫,逢庚为煞,二者相合,皆得其用,遂成贵格,亦以其有情也。

身弱用官,宜于印化;身强用官,宜用财生。此官印格所以不及财官格之归皇也。若四柱带伤,日元既有官克制,又被伤泄弱,虽用财可以化伤,而身弱不能任用财电视剧,反不如佩印之可以制伤护官,滋生日元,一印而三得其用也。甲透酉官者,甲生酉月,透出辛金官星,见丁火则官星被伤,有壬合丁,不但合去伤官,而丁壬化木,又肋日元,化忌为喜,是为有情。

财格忌比劫争财,而透煞则财去党煞,亦儿犯格之忌,然劫煞并透而合,反两得其用。盖煞可以制劫,使其不争财,而劫可以合煞,使煞不攻身也。如甲生辰月而透戊,偏财成格也,乙庚并透,彼此牵制,财格藉以不破(参观论财格财带七煞节)。此以忌制忌,为有情而贵也。

身强煞露而食神又旺,如乙生酉月,辛金透,丁火刚,秋木盛,三者皆备,极等之贵,以其有力也。官强财透,身逢禄刃,如丙生子月,癸水透,庚金露,而坐寅午,三者皆均,遂成大贵,亦以其有力也。

此为用官用煞之别。身强煞旺宜食制,身强官旺喜财生。乙生酉月,辛金透出。七煞格也。乙木支坐寅卯亥,干透比劫,秋木盛也。丁火透出,木盛则火亦有力。三者皆备,运行制煞之乡,必为极等之贵(参观论煞节)。以身煞食神均旺而有力也。举例如下:

阎锡山造:

癸未

辛酉

乙酉

丁亥

商震造:

戊子

辛酉

乙未

丙子

陆荣延造:

戊午

辛酉

乙卯

丙戌

此三造皆所谓辛金透,丁火刚,秋木盛也。然须注意者,辛金必须透出,方为有力而成贵格。乙为柔木,不怕煞旺也,不透则不贵,丙丁亦以透出为美。如许世英造:

癸酉

辛酉

乙丑

辛巳

乙木太弱,虽印透通根,不作从论,究嫌秋木不盛,丙火藏巳,三合牵绊,制煞无力。虽同为贵格,而较上三造,有高低之分。如若丁火透出,而辛金不透,则制过七煞,庸碌之人耳。非秋木不作此论。

丁未

己酉

乙亥

癸未

此造丁火透,秋木盛,而辛金不透也。不成格。

 

丙子

辛丑

乙巳

乙酉

此造辛金丙火均透,特为冬木而非秋木,不作此论。

 

丙生子月而癸水透,正官格也。支坐寅午禄刃之地,丙火身旺也。庚金露则官有财之生,财为官之引,官以财为根。运行财乡,必然大贵,以日元与财官皆有力也。举例如下:

辛酉

庚子

丙寅

癸巳

此造癸水透庚金露也。妙在日坐长生,时逢归禄,身旺能任财官,而财生官旺也。此造录自《滴天髓征义》。

 

己卯

丙子

丙寅

丙申

此胡汉民造。惜癸水不透,庚金不露,而申冲寅,伤丙火之根,虽怀宝迷邦,名高天下,而用神不显,辅助无力,主持中枢,霖雨苍生,尚有待于岁运之抶助也。盖官逢财印,无刑冲,为官格之成,冲官则破格。此造财印相冲,虽不破格,而究嫌辅佐受损也。

 

又有情而兼有力,有力而兼有情者。如甲用酉官,壬合丁以清官,而壬水根深,是有情而兼有力者也。乙用酉煞,辛逢丁制,而辛之禄即丁之长生,同根月令,是有力而兼有情者也。是皆格之最高者也。

有情有力,前已分疏,兼而有之,更为美备。如正官佩印格,甲用酉官,壬合丁化伤护官为有情,壬水通根申亥为有力。食神制煞格,辛金透出,通根月令,为煞有力,而忌神则利其无力。如甲用酉官,壬为喜神,丁为忌神,故以壬通根为美。若丁火通根,则合之不去,为病不净,反为无情。乙用酉煞,透丁火制煞为喜神,见壬合丁为忌神,若壬通根,则印深夺食,更为破格。故有情有力之中,先须辨其喜忌也。

 

如甲用酉官,透丁逢癸,癸克不如壬合,是有情而非情之至。乙逢酉逢煞,透丁以制,而或煞强而丁稍弱,丁旺而煞不昂,又或辛丁并旺而乙根不甚深,是有力而非力之全,格之高而次者也。

如上甲用酉官,透丁为伤,壬癸虽同为去伤护官,而癸不知壬。盖壬合为去之无形,且有化木帮身之益,癸克不过强而去之而己,不如化忌为喜为情之至。乙逢酉煞,以身强食煞并旺为合格,若稍有低昂,即非全美,必须运岁补其不足,方能发达。如煞强丁弱,须行食伤制煞之运;丁旺煞弱,须行煞旺之运;辛丁并旺而身弱者,必须行禄旺之运。不逢佳运,依然蠖屈,所以为格之次高者也。譬如上议身强煞旺节,所引阎商陆三造,丙火伤官制煞,不知丁火食神制煞为有力何则?丙火逢辛反法,不能显其力。此商陆两造,所以不及阎造也。

至如印用七煞,本为贵格,而身强印旺,透煞孤贫,盖身旺不劳印生,印旺何劳煞助?偏之又偏,以其无情也。伤官佩印,本秀而贵,而身主甚旺,伤官甚浅,印又太重,不贵不秀,盖欲助身则身强,制伤则伤浅,要此重印何用?是亦无情也。又如煞强食旺而身无根,身强比重而财无气,或夭或贫,以其无力也。是皆格之低而无用者也。

用神配合辅佐,全在合于日主之需要。故合于用,则伤官可以见官;不合于用,则财官皆害身之物。如印用七煞,本以印化煞生身为用,若身强印旺,煞印皆失其用,而旺极无泄,反日主之害,所谓偏之又偏也。伤官而需佩印,必因身弱伤旺,故以印滋身制伤而得其中和,若身与伤官并旺,已无佩印之必要。伤浅而加以印重,伤官被其克尽,印为破格之忌神矣。煞强印旺必须身强,方能制煞为权,若身无根,则泄交加,乌能抵当?身强比重,而用财必须有食伤之化,或有官煞制比劫以护财,若财浮露无根,则被比劫争夺以尽。所谓只旺得一个身子,妻子财帛,皆无其份,其为贫夭无疑。

然其中高低之故,变化甚微,或一字而有千钧之力,或半字而败全局之美,随时观理,难以拟议,此特大略而已。

格局变化,非言说所能尽,譬如:

戊戌

辛酉

戊戌

丙辰

辛金伤官为用,丙合辛金牵绊为病。

 

丙午

辛卯

戊寅

甲寅

丙火化煞为用,辛金合丙牵绊为病。

 

两造同以合为病。上造丙辛遥合,牵制之力薄弱,下造丙辛贴近而辛在月干,牵制之力强大;上造丙火生戊而戊泄秀,下造丙火须克去辛金,方能化煞生身。格局高低,因以悬殊,其中变化,微之又微,在学者神而明之而已。

 

记:

定八字好坏难,更难的是:好有多好,坏有多坏,好在哪方面好,坏在哪方面坏。
这正是考验命理师傅功力火候的地方。

另外,格局论命,先论格局之有无,再论日元之强弱,再论其他干支配置,数量,力量对比。以地藏天透为有力,以近身为有情。

徐乐吾《子平真诠》十一论用神纯杂

用神既有变化,则变化之中,遂分纯、杂。纯者吉,杂者凶。 

用神纯则气势纯一,而能力易于发挥;用神杂则牵掣多端,而能力不显。《滴天髓》云:“一清到底显精神,管取平生富贵真,澄浊求清清得净,时来寒谷亦回春”,即纯杂之谓也(参看《滴天髓征义》清浊节例证)。

何谓纯?互用而两相得者是也。如辛生寅月,甲丙并透,财与官相生,两相得也。戊生申月,庚壬并透,财与食相生,两相得也。癸生未月,乙己并透,煞与食相克,相克而得其当,亦两相得也。如此之类,皆用神之纯者。 

财官食印,互用为多,必须合于日元之需要,方为相碍。如辛生寅月,必须辛金通根得禄,需要官旺,而官得财生。戊生申月,亦须帮身之物多,需要泄秀,财食相生,是为得其当而两相得也。癸生未月,乙己并透,亦要身强,方以用食制煞为得当。总之合于需要,则相得而益彰,即非同出月令,而后年日时支透也。亦以相得为美。

何谓杂?互用而两不相谋者是也。如壬生未月,乙己并透,官与伤相克,两不相谋也。甲也辰月,戊壬并透,印与财相克,亦两不相谋也。如此之类,皆用之杂者也。 

官与伤不并用,财与印不并用,此通例也(除例外)。壬生未月,透己土官星而藏乙,则乙木无力以伤官。甲生辰月,透壬水印绶而藏戊,则辰土亦不能破印也。并透则为嫌矣。如地位不相碍,或干头另有制合,亦可救应。否则,不以吉论。

 

甲 子

丁 卯

己 亥

戊 辰

此杨增新之造也。亥卯会合,年透官星,好在子水财星生官,官生印,而印生身,财官印得纯而不杂也。可惜时上少一点金,及身而止,不免后嗣艰耳。

 

癸 未

甲 子

丙 戌

辛 卯

此梁鸿志之造也。月令官星透出,然月令子水,为戌未所包围,而癸未又官坐伤地,丙辛相合,日元之情向财而不向官,各不相谋,似乎夹杂。但细按之,丙火合辛,使财不伤印,印制伤以存官,浊中有清,所以贵也。转辗救应,非细辨不知耳。

 

纯杂之理,不出变化,分而疏之,其理愈明,学命者不可不知也。 

变化之法,不外五合、三合、六合及生克制化。凡八字佳者,用神未有不纯者也,稍次则稍杂,愈次则愈杂。其例不胜备举,多看八字自明。

 

—记:从用神的纯与杂,这里可以看出八字的层次。从另一方面也说明,用神有杂者,并非就一无是处,可能也有不同层级的富贵。

徐乐吾《子平真诠》十论用神变化

用神既主月令矣,然月令所藏不一,而用神遂有变化。如十二支中,除子午卯酉外,余皆有藏,不必四库也。即以寅论,甲为本主,如郡之有府,丙其长生,如郡之有同知,戊亦长生,如郡之有通判;假使寅月为提,不透甲而透丙,则如知府不临郡,而同知得以作主。此变化之由也。

十二支中,子午卯酉为专气,所藏仅一神也;寅申巳亥为生地,所藏为长生禄旺之气也。十干即五行,五行仅四生地。阴长生者,乃阳极而阴生,非真生地,故子午卯酉中,无长生之神也。寅中甲木禄旺,丙戊长生,故所藏为甲戊丙。巳中丙戊禄旺,庚金长生,故所藏为丙戊庚,甲木长生,故所藏为壬戊甲。土寄生于寅申,寄旺于巳亥。仅言寅巳而不言申亥者,以寅中有丙火之生,故土旺可用申;亥中有金水之泄,故土弱不可用也。辰戌丑未为墓地,所藏者即余气及入墓之物。辰为木之余,水之墓,而土为其本气,故所藏为戊乙癸也,戌丑未准此类推。故以寅而论,甲为本主,乃当旺之气也;

次者丙戊,亦已得气。假使寅月为提,不透甲而透丙,是甲虽当旺,而在此八字中,非其所管辖;丙虽次要,而为此八字之主持者,势须舍甲而用丙。此为变化之由也。

 

故若丁生亥月,本为正官,支全卯未,则化为印。己生申月,本属伤官。藏庚透壬,则化为财。凡此之类皆用神之变化也。

丁生亥月,本为月令正官,支全卯未,则三合木局而化为印,此因会合而变化者也。己生申月,本土金伤官,藏庚透壬,则伤官而用财,此因藏透而变化者也。

 

变之而善,其格愈美;变之不善,其格遂坏,何谓变之而善?如辛生寅月,逢丙而化财为官;壬生戌月逢辛而化煞为印。癸生寅月,不专以煞论。此二者以透出而变化者也。癸生寅月,月令伤官秉令,藏甲透丙,会午会戌,则寅午戌三合,伤化为财;加以丙火透出,完全作为财论,即使不透丙而透戊土,亦作财旺生官论。盖寅午戌三合变化在前,不作伤官见官论也。乙生寅月,月劫秉令,会午会戌,则劫化为食伤,透戊则为食伤生财,不作比劫争财论。此二者因会合而变化者。因变化而忌化为喜,为变之善者。

辛生寅月,月令正财秉令,透丙则以财生官旺为用,不专以财论。壬生戌月,月令七煞秉令,透辛则辛金余气作用,煞印相生,不专以煞论。此二者以透出而变化者也。癸生寅月,月令伤官秉令,藏甲透丙,会午会戌,则寅午戌三合,伤化为财;加以丙火透出,完全作为财论,即使不透丙而透戊土,亦作财旺生官论。盖寅午戌三合变化在前,不作伤官见官论也。乙生寅月,月劫秉令,会午会戌,则劫化为食伤,透戊则为食伤生财,不作比劫争财论。此二者因会合而变化者也。因变化而忌化为喜,为变之善者。

何谓变之而不善?如丙生寅月,本为印绶,甲不透干而会午会戌,则化为劫。丙生申月,本属偏财,藏庚透壬,会子会辰,则化为煞。如此之类亦多,皆变之不善者也。

丙生寅月,甲木秉令,本为偏印,甲不透干百透丙,或会午会戌,则三合火局,印化为劫。丙生申月,庚金秉令,本属偏财,干不透庚而透壬,或会子会辰,则三合火局,才化为煞。因变化而喜化为忌,为变之不善。喜忌变化不一,特举数造为例:

 

壬寅

丁未

己卯

乙亥

此伍廷芳之造也。己生未月,干透丁火,正火土当旺之时,然支会亥卯未木局,干透壬水,丁合壬化木,年支 寅,时透乙以助之,丁未两字,皆化为木,己土不得不从煞矣。四柱无金,会局纯粹,从煞格成也。

 

丙 子

壬 辰

壬 申

乙 巳

此王克敏造也。壬生三月,本为墓地,戊土七煞秉令,然辰中不透戊而透壬乙,申子辰三合水局,则土旺变为水旺, 春木余气,泄水之旺气,丙火又得禄于巳,变为伤官生才格。

 

乙 亥

己 卯

甲 申

乙 亥

此湖北都督萧耀南之造。月令阳刃,申金制之,煞刃格成也。申中庚金,见卯中乙木暗合,气协情和,正所谓“甲以乙妹妻庚,凶为吉兆”是也。阳刃合煞,煞不克身,至甲运而开府两湖;戌运生金合卯,格局尽破,不禄。

—记:此造大运:戊寅  丁丑  丙子  乙亥  甲戌  癸酉  壬申

 

癸 酉

丁 巳

壬 午

丙 午

此淞沪护军使何丰从造也。月令才煞,日元弱极,妙在巳酉一合,财化为印,癸克去丁,使丁不合于壬,亦不伤印, 所谓用劫护印也。时上丙火透出,财旺生官,而财印不相碍,遂成贵格。设有癸水之救应,而无巳酉之变化,亦不成也。

—记:大运:丙辰  乙卯  甲寅  癸丑  壬子  辛亥  庚戌  己酉  戊申

原局以从格论。前三步大运从得彻底。后面大运辅身有力,此才为贵之所在。

 

又有变之而不失本格者。如辛生寅月,透丙化官,而又透甲,格成正财,正官乃其兼格也。乙生申月,透壬化印,而又透戊,则财能生官,印逢财而退位,虽通月令,格成正官,而印为兼格。癸生寅月,透丙化财,而又透甲,格成伤官,而戊官忌见。丙生寅月,午戌会劫,而又或透甲,或透壬,则仍为印而格不破。丙生申月,逢壬化煞,而又透戊,则食神能制煞生财,仍为财格,不失富贵。如此之类甚多,是皆变而不失本格者也。

辛生寅月,甲木正财秉令,甲丙并透,则成为财旺生官之局。兼格者兼而用之,非两格并用也。

乙生申月,月令正官,透壬本可舍官而用印,戊财并透,则财生官而破印,格须弃印就财官。盖寅中甲木当旺,而丙戊得气,申中庚金当旺,壬戊得气,先用当旺之神 ,次及得气之神,乃一定之次序。当旺之气透出,则次要者退让,或生助当旺之神为用,乃一定之理也。

癸生寅月,伤官秉令,甲丙并透,则先甲后丙,仍为伤官生财,而忌见官星矣。

丙生寅月,印绶秉令,支会午戌,则化为劫。透甲则甲印当权,印格不变;透壬则印有煞生,劫被煞制 ,而印格亦不变。

丙生申月,偏才秉令,透壬则水通源而化煞,又透戊,则财有食生,煞为食制 ,而才格亦不变。此为变而不变者之例。

是故八字非用神不立,用神非变化不灵,善观命者,必于此细详之。

看用神而不察其变化,则用神不能确定,宜细辨之。

徐乐吾《子平真诠》九论用神成败救应 

用神专寻月令,以四柱配之,必有成败。何谓成?如官逢财印,又无刑冲破害,官格成也。财生官旺,或财逢食生而身强带比,或财格透印而位置妥贴,两不相克,财格成也。印轻逢煞,或官印双全,或身印两旺而用食伤泄气,或印多逢财而财透根轻,印格成也。食神生财,或食带煞而无财,弃食就煞而透印,食格成也。身强七煞逢制,煞格成也。伤官生财,或伤官佩印而伤官旺,印有根,或伤官旺、身主弱而透煞印,或伤官带煞而无财,伤官格成也。阳刃透官煞而露财印,不见伤官,阳刃格成也。建禄月劫,透官而逢财印,透财而逢食伤,透煞而遇制伏,建禄月劫之格成也。 

用神既定,则须观其成败救应。官逢财印者,月令正官,身旺官轻,四柱有财生官,身弱官重,四柱有印化官,又有正官兼带财印者,须财与印两不相碍(参观论正官印节),则官格成也。刑冲破害,以冲为重,冲者,克也。如以木为官,则冲者必为金为伤官,故以冲为重。刑破害须酌量衡之,非必尽破格也(参观格局高低篇胡汉民造)。

财旺生官者,月令财星旺,四柱有官,则财旺自生官;或月令财星而透食神,身强则食神泄秀,转而生财。财本忌比劫,有食神则不忌而喜,盖有食神化之也。或透印而位置妥贴者,财印不相碍也(参观财格佩印节)。如年干透印,时干透财,中隔比劫,则不相碍;隔官星则为财旺生官,亦不相碍,是为财格成也。

印轻逢煞,或官印双全者,月令印绶而轻,以煞生印,为煞印相生;以官生印,为官印双全。如身强印旺,则不能再用印,最喜食伤泄日元之秀。若印太多,则须以损印为用,如土多金埋,水多木漂(参观五行生克制化宜忌节),必须去其有余,补其不足,则用神方显。故以财透根轻,运生财地,助其不足为美。若四柱财无根气,则印虽多,不能用财破印;原局财星太旺,印绶被伤,则反须以比劫去财扶印为美矣。此则随局取材,不能执一也。

月令食神,四柱见财,为食神生财,格之正也。若四柱透煞,则食神制煞为用,忌财党煞,故以无财为美。若煞旺而透印,则弃食就煞,以印化煞为用,但弃食就煞者,虽月令食神,不再以食神格论矣。四柱若见枭印夺食,则弃食就煞为真,斯亦格之成也。

月令偏官而身强,则以食神制煞为美,为煞格之成。若身强煞弱,或煞强身弱,皆不能以制伏为用,必身煞两停者,方许成格。

月令伤官,身强以财为用,为伤官生财;身弱以印为用,为伤官佩印。伤官旺,印有根,以运生印地为美。斯二者皆格之正也。若伤官旺,身主弱,而透煞印,则当以印制伤,化煞滋身为用。虽月令伤官,而其重在印。伤官带煞而无财,与食神带煞相同。盖以伤官驾煞,即是制伏,忌财党煞,故以无财为成也。

月令阳刃,以官煞制刃,格局最美。刃旺煞强,威权显赫,印滋刃,财生煞,故以财印并见为吉,但须不相碍耳。刃旺者,亦可用食伤泄秀,但用官煞制者,不能再用食伤,故以不见伤官为格之成也。

建禄月劫,透官而逢财印,即同官格;透财而逢食伤,即同财格;透煞而遇制伏,即同煞格。盖禄劫本身不能为用,而另取扶抑之神为用,即与所取者之格相同也。

 

何谓败?官逢伤克刑冲,官格败也;财轻比重,财透七煞,财格败也;印轻逢财,或身强印重而透煞,印格败也;食神逢枭,或生财露煞,食神格败也;七煞逢财无制,七煞格败也;伤官非金水而见官,或生财生带煞,或佩印而伤轻身旺,伤官格败也;阳刃无官煞,刃格败也;建禄月劫,无财官,透煞印,建禄月劫之格败也。

败者,犯格之忌也。月令用神,必须生旺。正官见伤,则官星被制,冲官星者,非伤即刃,同为破格也。

财轻比重,则财被分夺;财透七煞,则财不为我用而党煞,反为克的者之助,为财格所忌也。

印轻逢财,则印被财破;身强印重,须食神泄身之旺气,若不见食神而透煞,则煞生印,印又生身,皆为印格之忌也。

食神逢枭印,则食为枭印所夺矣;食神生财,美格也,露煞则财转而生煞,皆破格也。

七煞以制为用,有财之生而无制,则七煞肆逞而身危矣。

伤官以见为忌。惟金水伤官,金寒水冷,调候为急,可以见官,除此之外,见官皆非用伤所宜。伤官生财,与食神生财相同,带煞则财转而生煞,为格之忌。身旺用伤,本无需佩印;伤轻见印,则伤为印所制,不能发舒其秀气,故为格之败也。

阳刃以官煞制刃为用,若无官煞,则刃旺而无裁抑之神矣。

建禄月劫,日主必旺,喜财生官,无财官而透煞印,则煞生印,转而星身,其旺无极,皆为破格也。成格破格,程式繁多,亦有因会合变化而成败者,参观用神变化节。

成中有败,必是带忌;败中有成,全凭救应。何谓带忌?如正官逢财而又逢伤;透官而又逢合;财旺生官而又逢伤逢合;印透食以泄气,而又遇财露;透煞以生印,而又透财,以去印存煞;食神带煞印而又逢财;七煞逢食制而又逢印;伤官生财而财又逢合;佩印而印又遭伤,透财而逢煞,是皆谓之带忌也。 

带忌者,四柱有伤用破格之神,即所谓病敢;救应者,去病之药也。

正官逢财,财生官旺,为格之成;四柱又透伤,则官星被伤而破格矣。月令正官,干头透出,格之所喜,而又逢合,如甲以辛为官,生于酉月,透出辛金,正官格成矣;而又透丙,丙辛相合,官星不清而破格矣。

财旺生官者,月令财星,生官为用,与正官逢财相同;逢伤则官被伤,逢合则财被合去,孤官无辅,同为破格。

印透食以泄气者,月令印绶,日元生旺,透食以泄身之秀,印格成也;又遇财露,则财损印为病,而破格矣。透煞以生印,煞逢印化,印得煞生,格之成也;而又透财,则财破印党煞而破格也。

食神带煞印者,月令食神而无财,弃食神而用煞印,是耿威权显赫;或以印滋身、以食制煞而不相碍,亦为成格。若见财,食以生财,财来党煞破印,格局俱成矣。

七煞逢食制者,以食制煞为用,逢印夺食而格败。

伤官生财者,身旺恃财泄伤官之秀,财被合则气势不流通,而生财之格破。

伤官佩印者,身弱恃印滋身,又逢财,则印被财伤,而佩印之格破。

阳刃格喜官煞制刃,透官而见伤官,透煞而煞被合,失制刃之效用矣。建禄月劫与阳刃相同。用官喜见财生,逢伤失制劫之用,用财喜食伤之化,用煞须食伤之制,若不见食伤而反逢煞透,则财党煞以伤身,皆犯格局之忌。

成中之败,亦变化万端,此不过其大概也。如财旺生官,美格也,身弱透官,即为破格。伤官见官,为格之忌,透财而地位配置合宜,则伤官生财来生官,反可以解,种种变化,非言说所能尽,在于熟习者之妙悟耳。

成中有败,或败中有成,命造中每个有之,不能一一举例。兹略举造,以见一斑。

 

壬 戌

己 酉

丁 丑

甲 辰

此南浔刘澄如造。月令财星生官,格之成也,而干透己土,官星被伤,成中有败。时干透甲印,而财印不相碍,印绶制食,格局以成。年上官星破,故不贵;丁己同宫,财星有情,故为浙西首富。行官煞运有印化,为败中有成也。

 

己 卯

丙 子

庚 寅

辛 巳

此申报馆主人史量才造。伤官带煞而透印,格之成也。印坐财地,不能制伤化煞,成中有败。所以仅为无冕帝王也。 煞通根寅巳而旺,只能用伤官制煞。财为忌神,居于年支,早年必困苦。至未运,会卯化财,泄伤党煞,被刺。

 

乙 卯

丙 子

丙 子

丁 酉

此党国元老胡汉民造。月令官星,年印时财,两不相碍,格成三奇。惟官重宜行印劫,惜运不肋耳。此造为生于光绪五年十一月初七日酉时,或有传其为十月廿六日申时者,则成中有败矣。列式如下:

 

乙 卯

丙 子

丙 寅

丙 申

月令官星,财印为辅,格之成也。惜寅申相冲,财印两伤,主虽正,奈辅佐冲突,不得力何?为成中有败也。又浙西盐商周湘舲造,为甲子、丙子、丙寅、丙申,两造相似,均主辅佐倾轧,晚年寥落不得意也。

 

癸 巳

丙 辰

壬 申

癸 卯

此杨杏佛命造。时逢癸卯,身旺泄秀,干透丙火,通根于巳,为伤官生才,格之成也。年时两癸,群劫争财, 成中有败也。行运到子,申子辰比劫会局,流年癸酉,冲去卯木,被刺。

 

己 卯

丁 丑

癸 丑

乙 卯

此前行政院长谭延闿命造也。食神制煞,而中隔以财,格之败也。喜乙丁隔癸,木不生火,煞坐食地,为败中有成。将煞安置一旁,不引生则无碍。丁火藉以调候,不可为用,盖丁火动则生煞也。用神专取食神,非但泄秀,兼以制煞。下救应节云,财逢煞而食神制煞以生,有救应,即是败中有成,为贵也。申运庚午年,乙卯两官均伤,又午年丁巳得禄,煞旺攻身,突然脑冲血逝世。

 

丁 亥

丙 午

壬 寅

己 酉

此前外交部长伍朝枢命造。寅午会局,财官并透,但五月壬水休囚,财官太旺,身弱不能任用财官;喜年逢亥 禄,时逢酉印,印禄帮身为用,乃败中成也。

—记:此八字好在大运有金水相辅。乙巳  甲辰   癸卯   壬寅   辛丑  庚子  己亥

 

癸 巳

辛 酉

庚 申

丙 戌

此石友三命造,阳刃格。时透七煞,制刃为用,格之成也。无如月干辛金合丙,年上癸水制煞。为成中有败也, 又如郭松龄造,癸未、丙辰、丙午、戊子,亦成中有败也。格之成者,如龙济光造,丁卯、丙午、丙子、壬辰,煞刃格成也;建禄如江万平造,丁酉、丙午、丁酉、己酉,用食神生财,亦格之成也。

 

何谓救应?如官逢伤而透印以解之,杂煞而合煞以清之,刑冲而会合以解之;财逢劫而透食以化之,生官以制之,逢煞而食神制煞以生财,或存财而合煞;印逢财而劫财以解之,或合财而存印;食逢枭而就煞以成格,或生财以护食;煞逢食制,印来护煞,而逢财以去印存食;伤官生财透煞而煞逢合;阳刃用官煞带伤食,而重印以护之;建禄月劫用官,遇伤而伤被合,用财带煞而煞被合,是谓之救应也。

官逢伤透印以解者,如甲木生于酉月,干头透丁破格而又透壬,则丁壬合,丁火不伤酉金之官也。合煞如丙火生于子月,壬癸并透,官煞杂而破格,透丁,则壬合而官清矣。刑冲者,如己土生于寅月,支逢申,则申冲寅破官,支又见子,则子申合而化水,反生寅木,所谓会合解冲也。

财逢劫而食化者,如甲木生辰戌丑未月,乙木并透,比劫争财,干头透丙火,则比劫生食,转而生财,而财格不破矣。或不透丙而透辛,则辛金克制乙木亦不争财矣。

逢煞者,如丙火生于酉月,月令正财,干透壬水,则财生煞而格破。如又透戊土,则壬为戊制,而戊土又生酉金之财,或不透戊而透丁,则合煞以存财,皆败中之救也。

印逢财而劫解者,如乙木生于亥月,月令正印,逢戊己土财,则财破印而格坏。如透甲乙木,则劫制财而护印;透癸甲则合财以存印。

食神逢枭,如甲木见丙而又透壬,为食被枭夺而破格。若透庚煞,则可弃食就煞以成格;或不透煞百透戊土之财,则戊亦可制壬以护丙食,为食格成也。

乙木生酉月而透丁火,食神制煞也。煞以制为用,见壬癸去丁火食神,剮破格矣。更见戊己之土,去印以存食,不坏制煞之局,而格成也。

伤官生财透煞者,如甲木生午月而透己土,为伤官生财格,透庚金七煞而格破,如柱透乙木,则乙庚合而伤官生财,格成矣。

阳刃格以官煞制刃为用,带伤食制官煞而格破,若得重印以去食作,则阳刃格成矣。

建禄格,见劫用官而遇伤,用财而带煞者,如甲木生寅为建禄,用辛金官星而遇丁火,用己土财星而透庚金,皆为破格。若遇丁火而透壬,丁壬合,不伤辛金,而官可用;见庚金而透乙,乙庚合,财不党煞而格全。皆为败中之救应也。

上述败中救应之法,乃显而易见者,救应之例不一,兹略举数造,以见一斑。

 

丁 巳

己 酉

庚 子

丁 亥

朱古薇命造。月令阳刃用官,然重官不贵,妙在年上官星隔以己印,官生印,印生身,专用时上官星,运行助官,回翔台阁,则因己土为救应之神也。

 

癸 酉

乙 丑

庚 寅

丙 子

此浙江省长张载阳造。时上七煞透出,用年上癸水伤官制煞,中隔乙木,则伤官生财,财生煞,为格之败。妙在乙从庚合,则癸水不生乙木而制煞,以本身之合为救应也。

—记:此例存疑。

 

癸 酉

丁 巳

己 卯

甲 戌

民初浙江省长褚辅成造。己土生于四月,丁火透出,火炎土燥,得年上癸水破印生官,以癸水为救应之神也。巳酉会局,食伤碍官,妙在癸水透,则食伤之气生财,故动亦仅癸运为美也。此造粗相之,财印相碍,官伤相碍,官伤相碍,不知贵在何处,细按方知,《滴天髓》云,“澄浊求清清得净,时来寒谷也回春”,正谓此也。

 

辛 巳

壬 辰

乙 亥

壬 午

此江苏省长陈陶遗造。乙生辰月,日坐长生,用午中丁巳,食神生财格也。年透辛金七煞为破格,喜得辰中透壬水,化煞生身,以壬为救应之神也。虽用食神生财而运喜食忌财,则以食能泄秀而财破印也。凡八字多风浪起伏者,大多如此。

—记:乙在亥为死,而非长生。

八字妙用,全在成败救应,其中权轻权重,甚是活泼。学者从此留心,能于万变中融以一理,则于命之一道,其庶几乎!

八字中之成败救应,千变万化,非言说所能尽。上列变化,就月令用神举普通之方式而已。孟子云,大匠能使人以规矩,不能使人巧,学者熟习之后,自生妙悟。若论其变,则同一八字,地位次序,稍有更易,即生变化,或成或败,或能救应,或不能救应,非可同论,亦非引举方式所能尽。惟有一理融贯之,则自然权轻权重,左右逢源矣。

—记:格局为学习八字的基础。要想学好八字得打好基础。但是当有了一定基础之后,又就放弃条条框框的限定,学习《滴天髓》及《穷通宝鉴》,灵活巧断,兼顾全局。

徐乐吾《子平真诠》八论用神

八字用神,专求月令,以日干配月令地支,而生克不同,格局分焉。财官印食,此用神之善而顺用之者也;煞伤劫刃,用神之不善而逆用之者也。当顺而顺,当逆而逆,配合得宜,皆为贵格。 

用神者,八字中所用之神也。神者,财、官、食、印、偏财、偏官、偏印、伤官、劫刃是也。八字中察其旺弱喜忌,或扶或抑,即以扶抑之神用神,故用神者,八字之枢纽也。所取用神未真,命无准理,故评命以取用神为第一要义。取用神之法,先求之于月令之神,月令者当旺之气也。如月令无可取用,乃于年日时之干支中求之。用虽别求,而其关键仍有月令。譬如月令禄劫印绶,日元盛旺,劫印不能用,则别求克之泄之之神为用;用虽不在月令,而别求之关键,则在月令也。若四柱克泄之神多,日元转弱,则月令劫印,依然可用 。故云用神专求月令,以日元配月令地支,察其旺衰强弱而定用神也。

—-记:用神,是使八字五行平和或精神振发的东西,最终使人有所功用,有所享用。因为月令力量最大,月令所藏干支最容易有所作为,所以一般从月令找用神。如月令禄劫印绶,日元盛旺,劫印不能用,则别求克之泄之之神为用;用虽不在月令,而别求之关键,则在月令也。<记止>

取用之法不一,约略归纳,可分为下列五种:

(一)扶抑。日元强者抑之,日元弱者扶之,此以扶抑为用神也。月令之神太强则抑之,月令之神太弱则扶之,此以扶抑月令为用神也。

(二)病药。以扶为喜,则以伤其扶者为病;以抑为喜,则以去其抑者为病。除其病神,即谓之药。此以病药取用神也。

(三)调候。金水生于冬令,木火生于夏令,气候太寒太燥,以调和气候为急。此以调候为用神也。

(四)专旺。四柱之气势,偏于一方其势不可逆,惟有顺其气势为用,或从或化,及一方专旺等格局皆是也。

(五)通关。两神对峙,强弱均平,各不相下,须调和之为美,此以通关为用也。

取用之法,大约不外此五者,皆从月令推定。至于各称善恶,无关吉凶。为我所喜,枭伤七煞,皆为吉神;犯我所忌,正官财印,同为恶物,不能执一而论,在乎配合得宜而已。因用神之重要,故凡五行之宜忌,干支之性情,以及生旺死绝会合刑冲之解救方法,同为取用时所当注意,虽为理论,实为根本,阅者幸注意及之。

 

(一)扶抑 

(1)扶抑日元为用。扶有二,印以生之,劫以助之是也。抑亦有二,官煞以克之,食伤以泄之是也。

 

丁 亥

丙 午

壬 寅

己 酉

财旺身弱,月令己土官星透出,财官两旺而身弱,故用印而不用官,以印扶助日元为用神。为前外交部长伍朝枢命造。

 

丁 卯

癸 丑

丙 申

戊 子

丑中癸水官星透出,子申会局助之,水旺火弱,用劫帮身为用神。此为蔡孑民先生命造。

 

癸 巳

丁 巳

丁 卯

丙 午

日元太旺,取年上癸水抑制日元为用,行官煞运大发。为交通部长朱家骅命造。

—记:这个八字可以论假从财官了。<记止>

丙 子

壬 辰

壬 申

乙 巳

亦日元太旺,辰中乙木余气透干,用以泄日元之秀,亦抑之之意。为前财政部长王克敏命造。

 

(2)扶抑月令之神为用

 

戊 辰

甲 寅

丁 卯

戊 申

寅卯辰气全东方而透甲,用神太强,取财损印为用此国民政府主席林森之造也。

 

己 卯

丁 丑

癸 丑

乙 卯

月令七煞透干,取食神制煞为用,亦用神太强而抑之也。为前行政院长谭延闿命造。

 

戊 戌

己 未

丙 子

庚 寅

丙火生于六月,余焰犹存,时逢寅木,子水官星生印,日元弱而不弱。月令己土伤官透出,八字四重土,泄气太重,用财泄伤为用,亦太强而抑之也。此合肥李君命造。

 

乙 亥

癸 未

己 亥

辛 未

己土日元,通根月令,年上乙木微弱,乃用神太弱而扶之也。此前交通总长曾毓隽造。

 

己 巳

乙 亥

壬 子

乙 巳

年上己被乙克,巳遭亥冲,置之不用,身旺气寒。时之巳火微弱,取伤官生财为用,亦用神弱者扶之也。乃前内阁总理周自齐造。

 

(二)病药

 

戊 戌

甲 子

己 巳

戊 辰

月令偏财当令,比劫争财为病,取甲木官星制劫为用,盖制劫所以护财也。此为合肥李君命造(按此造须兼取巳中丙火。十一月气寒,得火暖之,方得发荣,即调候之意也)。

 

壬 戌

己 酉

丁 丑

甲 辰

月令财旺生官,己土食神损官为病,以甲木去,南浔刘澄如命造。

 

(三)调候

 

壬 辰

癸 丑

辛 丑

甲 午

金寒水冷,土结为冰,取时上午火为用,乃调和气候之意。此逊清王湘绮命造。

 

辛 亥

己 亥

壬 午

辛 亥

虽己土官星透干,无午支丁火,则官星无用,亦调候之意。乃南通张退厂命造。

 

病药为用,如原局无去病之神,必须运程弥欺缺,方得发展,调候亦然。倘格局转变则不在此例。

(四)专旺 

 

壬 寅

丁 未

己 卯

乙 亥

丁壬寅亥卯未,气偏于木,从其旺势为用。此前外交总长伍廷芳命造,为从杀格也。

 

丁 巳

丁 未

丁 卯

癸 卯

虽有癸水七煞透出,而有卯木化之,亦宜顺其旺势。此前清戚杨知府命造。

 

乙 丑

己 卯

乙 亥

癸 未

春木成局,四柱无金,为曲直仁寿格,乃段执政祺瑞命造也。

 

戊 寅

乙 卯

丁 未

壬 寅

丁壬相合,月时卯寅,化气格真,化神喜行旺地,旺之极者,亦喜其泄。此丁壬化木格,孙岳之命造也 。

 

(五)通关

 

丁 酉

丙 午

丁 酉

己 酉

火金相战,取土通关为富格,盖无土则金不能用也。此名会计师江万平君造。

 

癸 亥

庚 申

甲 寅

乙 亥

金木相战,取水通关,以煞印相生为用。乃陆建章命造。

 

通关之法,极为重要,如原局无通关之神,亦必运程弥其缺憾,方有发展。用神如是,而喜神与忌神之间,亦以运行通关之地,调和其气为美。如财印双清者,以官煞运为美;月劫用财格,以食伤运为美。即通关之意也。

是以善而顺用之,则财喜食神以相生,生官以护财;官喜透财以相生,生印以护官;印喜官煞以相生,劫才以护印;食喜身旺以相生,生财以护食。不善而逆用之,则七煞喜食神以制伏,忌财印以资扶;伤官喜佩印以制伏,生财以化伤;阳刃喜官煞以制伏,忌官煞之俱无;月劫喜透官以制伏,利用财而透食以化劫。此顺逆之大路也。 

财喜食神以相生者,譬如甲以己土为财,以丙为食神,财以食神为根,喜丙火之相生也。生官以护财者,甲以甲乙为比劫,庚辛为官煞,比劫有分夺财星之嫌;财生官煞而官煞能克制比劫,是生官即以护财也。官喜透财以相生者,如甲以辛为官,以己土为财,官以财为根,喜己土之相生也。生印以护官者,如甲以壬癸为印,庚辛为官,官生印也;以丁火为伤,丁火克制官星,喜壬癸印制伤以护官,故云生印以护官也。印喜官煞以相生,劫财以护印者,甲以壬癸为印,戊己为财,忌财破印,得比劫分财,即所以护印也。食神者我生者也,喜身旺以相生。生财以护食者,譬如甲以丙火为食,己土为财,壬癸为印,食神忌印相制,得财破印,即所以护食也(上以甲为例,类推)。财官印以阴阳配合为顺,食神以同性相生为顺,循扶抑之正轨,此善而顺用也。

七煞者 ,同性相克(如阳金克阳木,阴金克阴木),其性刚强。身煞相均,最宜制伏。而财能泄食以生煞,印能制食以护煞,故云忌财印资扶也。伤关者,异性相生,日元弱,喜印制伏伤官,日元强,喜伤官生财;财可以泄伤官之气,泄伤,即所以化伤也。阳刃喜官煞者,日元旺逾其度,惟五阳有之,故名阳刃。旺极无抑,则满极招损,故喜官煞之制伏。月劫者,月令禄劫,日元得时令之气,最喜官旺。若用财,则须以食伤为转枢,以食化劫,转而生财。用煞则身煞两停,宜用食制。此皆以扶抑月令之神为用,为不善而逆用之也。

 

今人不知专主提纲,然后将四柱干支,字字统归月令,以观喜忌,甚至见正官佩印,则以为官印双全,与印绶用官者同论;见财透食神,不以为财逢食生,而以为食神生财,与食神生财同论;见偏印透食,不以为泄身之秀,而以为枭神夺食,宜用财制,与食神逢枭同论;见煞逢食制而露印者,不为去食护煞,而以为煞印相生,与印绶逢煞者同论;更有煞格逢刃,不以为刃可帮身制煞,而以为七煞制刃,与阳刃露煞者同论。此皆由不知月令而妄论之故也。 

正官佩印者,月令正官,或用印化官,或见食伤碍官,取印制食伤以护官也。印绶用官者,月令印绶,日元得印滋生而旺,别干透官,而官得财生,是为官清印正,官印双全,虽同是官印,而佩印者忌财破印。印绶用官者,喜财生官,用法截然不同也。

—记:忌财破印是因为印过旺。喜财生官是因为有官近生印,通关财印之克。

见财透食者,月令为财,余干透食神,取以化劫护财。食神生财者,月令食神,见财流通食神之气,见劫见忌。偏印透食者,月令偏印滋生日元,食神为泄身之秀,忌见财星。食神逢枭者,月令食神,别支见枭,为枭神夺食,宜用财制枭以护食。煞逢食制而露印者,月令逢煞,别支食神制之太过,露印为去食护煞印绶逢煞者,月令逢印绶而印轻,喜见煞以生印,是为煞印相生。煞格逢刃者,月令七煞,日元必衰,日时逢刃,取刃帮身以敌煞也。阳刃露煞者,月令阳刃,日元必旺,取七煞以制刃,为煞刃格也。是由未曾认清月令,以致宾主倒置,虽毫厘之差,而有千里之谬也。上述宜忌,须审察日主旺弱,未可拘执。

然亦有月令无用神者,将若之何?如木生寅卯,日与月同,本身不可为用,必看四柱有无财官煞食透干会支,另取用神;然终以月令为主,然后寻用,是建禄月劫之格,非用而即用神也。 

建禄月劫之格,非必身旺,旺者喜克泄,取财官煞食为用;弱者喜扶助,即取印劫为用。是用神虽不在月令,而取用之关键,则仍在月令,所谓先权衡月令当旺之气,再参配别神也。

千里命稿之格局篇八格用神

日主有强,有弱,格局有成,有败,有太过,有不及。今有一字,能助格局之成功。救格局之破败,抑格局之太过。日主之太强,扶格局之不及,日主这太弱,此字即用神也命以用神得力为上,用神不得力为下,无用神为更下,日主格局,犹人之躯体。用神,犹人之灵魂。灵魂与躯体岂可须臾相离,则用神于命局之重要,可以见矣,论命者,论用神也,其可忽乎。 特述八格用神之取法如后。

正官格

日干弱,正官为格,财星重,取比劫为用,无比劫则用印。
日干弱,正官为格,伤食多,取印为用
日干弱,正官为格,官杀重,取印为用。
日干强,正官为格,劫比多,取官为用。
日干强,正官司格,印多,取财为用。
日干强,正官为格,多见伤食,宜用财。

偏正财格

日干弱,财为格,伤食多,取印为用。
日干弱,财为格,财重宜用比劫。
日干弱,财为格,官杀多见,宜用印。
日干强,财为格,若劫比重重,用伤食为宜,用官杀亦宜。
日干强,财为格,印多见,用财为宜。

偏正印格

日干弱,印为格,多官杀,宜用印。
日干弱,印为格,多伤食,尤宜用印。
日干弱,印为格,多财,宜用劫比。
日干强,印为格,比劫重重,有官杀则用官杀,无官杀则用伤食。
日干强,印为格,印重则宜用财。
日干强,印为格,财多宜用官杀。

食神格

日干弱,食神为格,官杀多见,宜用印。
日干弱,食神为格,财多宜用比劫。
日干弱,食神为格,伤食重,取印为用。
日干强,食神为格,印多,取财为用。
日干强,食神为格,劫比重重,取食伤为用。
日干强,食神为格,财多,取官杀为用。

七杀格

日干弱,七杀为格,财多,以劫比为用。
日干弱,七杀为格,伤食多见,取印为用。
日干弱,七杀为格,官杀重重。取印为用。
日干强,七杀为格,比劫多见。取杀为用。
日干强,七杀为格,印多见,取财为用。
日干强,七杀为格,官杀重重,取伤食为用。

伤官格

日干弱,伤官为格,财多,取比劫为用。
日干弱,伤官为格,官杀多,取印为用。
日干强,伤官为格,伤食重重,取印为用。
日干强,伤官为格,比劫多,宜用七杀。—-记:伤官用杀不用官
日干强,伤官为格。印多,取财为用。

八格取用补缀

上述八格用神,寥寥数例,岂能包括意万命造,取法亦不足为规范盖一命有一命之情形,非权衡通变不为功。拘泥拗执,则不免毫厘千里之弊。缘再拉杂数语如后。藉补遗漏於万一。

用神之需要

(一)有势有务(如用甲木,适当春月)
(二)有授助(如用甲木,见乙木或癸水之助)。
(三)在干得气(如用甲木,支见寅卯)
(四)在干不见克合(如用甲木,无庚克己合)
(五)在支得干生助(如用巳火,得甲木资生,丙火帮助)。
(六)在支无刑冲合害(如用巳火,不见亥冲寅刑)。
(七)既见冲克,而有解救(如用甲木受庚克,幸亦有乙木合庚,或丙火克妐。又如用巳火,被亥冲,幸见卯木三合亥水)。

用神之区别

(一)健全,用神无克合刑冲。谓之健全。
(二)相神,用神之力不足幸有他字生助。用神受刑冲克合,幸有他字解救。此生助或解救之字,谓之相神。在命局中,与用神有同等之重要。
(三)格局相兼,如以财为格。用神亦属财,乃格局而兼用神,其重要更可知矣。

 

记:从格局角度取用神,篇中所论详实,无需多言。一般,正印格要官杀生印,偏印格总喜偏财制。总的来说,日干强,较容易取用神。